揭阳·孙伟强
主要经历:
1988年8月取得律师资格,1989年5月担任专职律师(中级职称),同年被聘任为广东电大刑法学教师;
1998年6月当选为揭阳市(地级)二届人大代表;
1999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全国高级律师晋级班毕业;
2001年被评为揭阳市劳动模范;
2003年当选揭阳市第三届人大代表;
2004年当选为揭阳市工商联(总工会)常委;
参加调处2004年4月8日揭阳特大死亡工伤事故,事迹载于《揭阳司法简报》,受到广东省司法厅长的好评,荣立二等功。
担任律师及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曾分载于各媒体如《中国人大代表风采录》等。
业务专长:
金融、房地产、刑法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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