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六:民工权益立法保障
2003-03-19 07:14:13
南方网讯展望六:民工权益立法保障
[重点提示]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逐步深入,农民进城务工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规模日益扩大,每年约有1亿农民进城务工,但是其中72%的民工被用人单位克扣或恶意拖欠工资。有调查显示,农民工在城市所从事的职业,农业只占0.6%,其余为服务业、建筑业、制造业等。民工的工作环境恶劣,被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现象十分严重,尤其是在沿海地区,每逢过年过节,各大城市时有发生民工用跳楼、断指等极端手段追讨拖欠工资的事件。
「代表点评」
江苏团全国人大代表姜德明:《农民工权益保护法》理应被提上议事日程,在逐步健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须尽快制定配套而公平的农民工就业政策。
[专家点评]
陆百甫: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村消费就上去了。很多城市特别在大城市居民消费已经进入10万元、几十万元的消费档次了。农村现在几千元消费才刚刚开始,上万元的消费还比较少。
曹景行:“三农”的出路是不是就是把农民简单地转移到城市,这需要谨慎研究。城镇化的前提是就业,如果为城镇化而城镇化,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没有就业住在乡下,问题不大,没有就业住在城市,会成一个大问题。
「相关议案」
彭学明等41名代表提出,尽快成立农民工就业管理和服务机构,制定出台农民工就业管理与服务规则,规范农民工的就业管理,打击侵害农民工的不法行为,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编辑: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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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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