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安徽五河县委决定今年实施青年圩文化休闲广场项目,拆迁体育场及周边191户居民、25家单位,占地约5.6公顷,计划投资7000多万元。项目简介上写着,这是“为民办实事工程,是县城的标志性形象工程”,“为体现规划高起点,邀请全国一流设计单位上海同济大学规划设计院编制规划”,“建成后将成为皖北地区乃至安徽省内县级城市中最大规模的商务中心和品位最高的中心广场”。
与“豪华广场”不相称的是,该县经济落后,据媒体记者对191户拆迁户中125户、811人的调查,其中有186人下岗,505人没有稳定工作,49人拿每月30元的低保金,下岗、无职业、低保人口占总人数的91%……
对于这一“工程”,五河县委振振有辞:这是“为民办实事工程,是县城的标志性工程”。与之对照,当地财政非常困难,乡镇普遍欠发工资,工程涉及的拆迁户多数为下岗职工、无业人员、低保人群。
明知不能为偏要为之,这样的“形象工程”屡屡上马,结果只能劳民伤财。耐人寻味的是,当地干部却满腹委屈:“我们确实想为群众做点事,可群众怎么就不理解?”
在这些干部眼里,老百姓关心的,净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不得台面;而他们所关注的,都是“工程”、“项目”之类的“大事”。问题是,这些所谓的“大事”并没有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只不过增添了为官者乌纱帽上的光环。这样“作秀”的恶果,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贴的是干部脸上的金,失掉的是人民群众的心。
类似工程的“决策失误”,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必要的倾听民意的制度,实施起来因而显得盲目,效果适得其反自然不佳。
换个角度,百姓当然有为政府分忧的义务,但必须明确两点:第一,在作出影响一个地方经济的重大决策之时,有没有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果百姓对政府的处境知之不多、知之不详,要百姓为政府分忧就无从谈起。第二,在要求百姓为政府分忧时,政府是否一直在积极主动地替百姓解忧?从本质上说,政府与百姓应该同呼吸、共命运。然而,现实中一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往往被视为小事,一味要求百姓“舍小家顾大家”,二者之间就必然错位甚至背离。(编辑:郭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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