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今天在北京将日本鹿岛建设公司的赔偿金,以每人二十五万日元的标准,发给了二十一名花冈受难幸存者。其他受难者的赔偿金发放工作,将按步骤稳妥地进行。
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原、被告双方的共同受托人,依据和解方案,参与基金的管理工作。(编辑: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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