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据日本共同社消息,去年1月,日本警方在福冈市海面一艘可疑船只上没收了约150公斤的兴奋剂,估计最终价格约90亿日元,中国人船长邱于恭(54岁)被控违反兴奋剂取缔法(以营利为目的持有),28日,福冈地方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罚款300万日元,而此前控方请求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300万日元。四名船员被判有期徒刑5年,罚款50万日元。
关于判决理由,陶山审判长指出“大量的兴奋剂在日本国内秘密出售,会对社会造成难以计算的危害,属于极严重的反社会罪行”。
关于两名中国驾驶师,去年11月已作出判决,一人被判有罪且缓期执行,另一人被判实际服刑(已上诉)。
根据判决,被告邱某等七人是在去年1月6日左右,为交售150公斤兴奋剂停泊在福冈市洋面玄界滩时被海上保安厅的巡视艇发现的。
检察院指出,邱某等七人于当月3日左右在朝鲜海域从一艘船籍不明的船上拿到了兴奋剂。(编辑 余广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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