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从今年起,我国将立足社区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年内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30—50个工人典型社区作为试点,探索在社区开展预防工作、落实社区预防计划的成功模式。这是记者从昨天(2月26日)在京召开的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曹志在讲话中指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要立足基层,大力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做好闲散青少年和有轻微违法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组织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队伍,建立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夯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基础。
曹志强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探索建立能够长期坚持的、稳定的工作机制。要建立领导机制,尽快成立各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促使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建立保障机制,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给予重视和支持,在经费和政策方面给予倾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提出,各地各部门要立足社区,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基层全面展开;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律自护能力;继续推动“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等重点活动的持续开展;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规律。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出席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综治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主持会议。
会议对2002年的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审议了《2003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的工作报告。(编辑: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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