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日),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的一起行政“民告官”案中,国家工商总局下属的国家商标局常务副局长范汉云作为被告的代理人出庭应诉。这也是中央国家机关高级行政官员首次出庭应诉行政案件。
昨天审理的案件是内蒙古金穗工业食品公司诉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粮食局,要求撤消其关于将“雪花粉”确认为商品通用名称的文件。
据市一中院副院长李新生介绍,近三年来,一中院共受理1008件行政案件,已有30余个国家部级机关涉及行政诉讼,目前行政机关不出庭应诉的情况已基本消失,出庭应诉的人员也已由委托代为应诉、低级别官员应诉向高级别官员亲自出庭应诉转变。
范汉云副局长和李新生副院长在记者的采访中都充分肯定行政首长出庭,通过直接参加出庭应诉,不仅可以使行政官员了解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而且还可以了解本部门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利于依法行政。
也有法律界人士有不同看法——从诉讼效率来讲值得商榷。行政首长可能不了解案件的曲折,也不一定是这方面的专家,从而诉讼的效果可能要打折扣。就以商标局为例,2002年下半年开始,状告商评委的案件大幅上升,去年共受理56起,今年已受理十来例,如果这些诉讼都要行政首长出庭,行政首长可能要比律师还忙。(编辑:郭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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