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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为了推进耕地保护制度的落实,解决国土资源管理特别是土地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重庆市将主城9区国土资源局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上收到市人民政府管理,区县(自治县、市)和乡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管理。
这是记者从此间召开的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上获悉的。根据重庆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9区)国土资源局及其所属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上收到市人民政府管理。主城9区国土资源局改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
除主城9区之外的其他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其机构编制仍由同级人民政府管理。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机构编制上收到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管理,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改为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原则上按区域设置。对规模较大、经济发展较快、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任务较重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独立设置国土资源管理所。(编辑:郭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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