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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
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筹资,今年正式启动农村卫生基础建设规划;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适应农民承受能力的农村医药价格管理体系和农村医疗管理规范;加大农村卫生投入,改革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为农民提供廉价服务。
【城市】
由政府制订统一区域卫生规划,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和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确定保留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负责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余的公立医院可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改制改造成社会非营利或营利性医疗机构。
对保留的公立医疗机构,数量、规模要适应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不能“卖光”、“改净”;政府要控制公立医院的收费标准和收入规模,不鼓励创收;支出要由政府科学核定,给予保障,实行“核定收支,收支挂钩,超收上交,差额补助”的经济机制。
南方网讯 2005年7月1日,卫生部党组书记、部长高强同志在作《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的专题报告时,阐述了农村卫生建设和城市医疗体制改革的主要政策措施与思路。
加强农村卫生建设,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农村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也是卫生工作最薄弱的环节。我国卫生事业发展不协调,主要是城乡不协调,农村发展严重滞后;群众看病难,突出是农民看病难。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要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到农村,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努力解决农民缺医少药的状况。
一是在国家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今年正式启动农村卫生基础建设规划,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筹资,用几年的时间,逐步改善医疗卫生条件;
二是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
目前,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20个县(市)开展了试点工作,有1.56亿人参加,占全国农业人口总数的17%,2004年共筹集资金32.83亿元,有7601万人次获得报销补偿,为810万人提供了健康体检。明年的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到2007年,在全国基本推开。
三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适应农民承受能力的农村医药价格管理体系和农村医疗管理规范,为农民提供安全、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
四是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每年新增的卫生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加大农村卫生投入,改革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为农民提供廉价服务的保障措施。
五是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组织城市医生对口支援农村。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组织的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已经启动,卫生部与各有关省级政府签定了责任书,支援农村的城市医生也已奔赴受援医院,工作一年,到期轮换,形成制度。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为农村提供较好的医疗服务,同时培养农村医务人员,提高服务水平。
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试点,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近年来,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从整体上看,成效不够明显,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存在问题,公益性质淡化;社会资源进入医疗服务领域不畅,发展不快;医疗服务监管薄弱,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缓慢,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很突出。温家宝总理最近批示:要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作为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世界上主要国家的医疗服务体制,大体分为两类:一是欧洲发达国家的高福利型,居民医疗服务基本由政府包下来;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社会保险型,居民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企业担保解决,政府对儿童和老人给予适当补助。这两种类型都不适合中国国情。欧洲的高福利型,我国政府背不起;美国的社会保险型,我国居民缴不起。中国的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必须走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
目前我国的医疗服务机构的90%以上为公立医疗机构,如此庞大的公立医院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存在很大矛盾。“手中无把米,叫鸡都不来”。由于财政投入很少,使相当多的公立医疗机构仅保留“公立”的外壳,内部运行机制却出现了市场化的倾向。这是图虚名而不求实效。今后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由政府制订统一区域卫生规划,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和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确定保留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负责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余的公立医院可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改制改造成社会非营利或营利性医疗机构。对保留的公立机构,一是数量、规模要适应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不能“卖光”、“改净”;二是运行机制要体现公益性质,完善保障措施。政府要控制公立医院的收费标准和收入规模,不鼓励创收。支出要由政府科学核定,给予保障,实行“核定收支,收支挂钩,超收上交,差额补助”的经济机制。
2004年以来,卫生部多次组织论证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试点的方案,开展医疗机构经济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降低药品价格、改革药品收入加成机制、降低大型设备诊疗项目价格,降低医用高质耗材价格,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的措施,努力降低医疗总体费用。目前,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了《关于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初步确定了试点城市,争取早日启动,确保试点成功。
改革试点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政府在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制定政策、严格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调动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
二是按属地化原则,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分类管理,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有效解决卫生事业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协调问题。
三是坚持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实行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加快社区卫生发展,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改革运行机制,增加政府投入,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改革“以药补医”的机制,调整医疗收费价格,完善医疗机构经济补偿机制和药品价格管理机制,引导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从源头上抑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编辑: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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