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2002年2月18日凌晨6点30分。
她感到自己被逼得走投无路,于是趁前夫熟睡之机,双手举起铁锤,连续朝他的头顶猛击四五下,将前夫的天灵盖砸碎……血案发生后,凌晨7时,她来到丰台区南苑派出所自首。
是什么原因使她如此凶狠,如此绝望呢?
笔者在与她的交谈中了解到——
她叫王春香,41岁,已经离过一次婚的她又与比自己小6岁的吴克胜相识,后来因自己未婚先孕,于1995年5月和吴结婚,婚后发现吴没有工作,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他坑、蒙、拐、骗、偷、吃、喝、嫖、赌、抽什么都干,可谓是五毒俱全。王春香为了过好日子,多次劝说他改邪归正,但吴就是不听,天天喝酒赌博,一赌就是一整天,赌得昏天黑地。没有办法,王春香于1997年2月与吴克胜离婚。离婚后,吴却从没有离开过她的家,死赖着不走,还是继续赌博,没钱就找王要,如不给钱,就用一根铁棍子打她,有时打得她满街跑。
问:你和吴已经离婚,他如此虐待你,你就没有什么办法吗?
答:吴没有工作,赌博成性,经常打我,我的钱被他挥霍一空。我不堪虐待,只好离开家外出打工,受了很多的苦。
问:你打工都干过什么活?
答:我先去给人家当护工,伺候病人,擦屎擦尿,什么脏活都干。后来,又去帮人家干家政,每月拿到的钱很少,有时三百元,有时四百元。再后来,我去一家食品厂干活,每天清洗猪大肠,又脏又累,可以说是吃尽苦头也赚不到什么钱,只能自己糊口。后来因为单位大幅度裁员,我被裁掉,没有了工作。在外边实在干不下去了,2000年4月回到家中,回来后我所见到的家使我吃惊,家里凡是值钱的东西全都没有了,都被吴克胜卖掉当了赌资。
问:你回来后,吴还在你家住吗?
答:吴还继续与我同居,还是天天出去赌,日子过得十分艰难。
问:你的孩子跟你一起过吗?如何养活他们?
答:我和第一个丈夫的孩子已经18岁了,现在上中专,有时在我这儿住一天,多数是和他爸爸在一起。我和吴克胜的孩子今年8岁了,1997年我出去打工干活时,吴将孩子送回他们老家山西去了,让吴的妈妈带着,于今年春节前将孩子接回。吴天天在外边赌,赌输了就喝酒、打我,我没有办法,又很恨他。
问:你后来为什么要用锤子砸他?
答:这种日子我实在过不下去了,大年初一吴又出去赌,输得只剩下四毛钱,回来和我要钱,我说没有钱,都被你赌光了。他就把我打得满脸青一块紫一块,我就跑到通州我父亲家去。我父亲今年82岁了,哥哥是残疾人,老父亲和哥哥一共给了我150元钱,我真不忍心要他们的钱,但是没有办法。初六,我回到家里,不料他又把我身上仅有的150元钱抢走了,又去赌,使我愤怒到极点。于是我找了一些塑料绳,用了两个多小时,编了两根绳子放在吴的床下,心想我已和他离婚,他还像癞皮狗一样天天赖在我这里,像块膏药撕又撕不下来。没办法,等他一回来我就用绳子将他勒死。没想到当晚吴并没有回来,在外边赌了一宿。18日(初七)早晨6点,吴回到家中,上床倒头便睡,我一腔怒火涌上心头,顺手抄起一把铁锤,朝他的头顶猛砸下去。砸了四五锤,他一动未动,血流了一枕头,我想他可能是被我砸死了,于是我就直奔派出所,去投案自首。
派出所接报后,立即来到现场,见吴的头顶已被砸漏,但未死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抢救。经医生介绍,吴即使活过来,也可能是个植物人。
王春香的这一案例发人深省,她已和吴离婚,却又长期与其同居,吴赖着不走,和她要钱,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吗?何必非要走到如此地步呢?(编辑:念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