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昨日社会热点

当前位置:南方网首页 > 新闻 > 社会 > 法制纵横
为了与怀孕的妻子离婚 镇干部伪造离婚判决被刑拘

2002-05-23 10:41:28

  南方网讯 山阳县某镇干部为了与怀孕的妻子离婚,竟然仿照离婚判决书的格式,伪造同妻子的离婚判决书,托人送给住在娘家的妻子,后东窗事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了解,2002年4月23日,山阳县法官乡农妇王某在娘家接到一封信,打开一看,是山阳县人民法院2001年12月25日下达的一份离婚判决。判决书称,王某的丈夫邬某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审理了此案,王某由于毁坏邬某的婚前财产电视机一台,至今畏罪潜逃在外,法院传唤不到,法院缺席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判决书后面还有审判长、审判员的名字和法院公章。

  拿着判决书的王某满头雾水,怎么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就和丈夫离婚了?法院在审理时总该给自己发个传票吧?对丈夫早已心存疑惑的王某随后向山阳县公安局漫川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所长张敏仕安排民警调查,并委托山阳县人民法院漫川法庭对“离婚判决书”进行审查鉴定,发现格式上出现许多错误,运用法律语言极不规范,审判长等法官姓名纯属捏造,更可笑的是审判依据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法院档案也无此判决书记载,无疑属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

  办案人员随即传讯了邬某,邬某对自己伪造“离婚判决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审查得知,邬某婚史不长,离婚频率却很高:1992年第一次结婚,1997年离婚;1998年再婚,2000年10月又离婚;2001年与现在的妻子王某结婚后不久,因感情不合,又产生离婚念头。由于王某怀孕在身,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于是邬某就想出伪造一份离婚判决书哄骗王某,从而达到将王某“踹”掉的目的。2002年元月,邬某仿照第一次离婚判决书的格式,伪造了与王某的判决书,打印后将本单位的公章用纸盖住字样按下印章轮廓,托人将判决书送给住在娘家的王某,谁知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被公安机关识破。(编辑:念青)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作者:方名举 新闻来源:华商报网络版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不肯离婚闹法庭 持刀砍妻拘半月 2002-05-17 10:58:33
石家庄首用“过错赔偿原则”判决离婚案 2002-04-23 09:47:11
本网站由广东南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