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在审讯室内,杨某对抢夺他人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随后却称“我是个精神病”。
警方介绍,杨某偷盗已成为一种习惯,被抓到便称自己有精神病。
对此,律师认为,“即使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但在犯罪过程中可以控制自己的精神状态,就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被盗者他当面开走我的车
7月4日6时30分许,王先生在沈阳市沈河区迎新市场一小摊吃早饭,突然一个身影从他身边闪过,紧接着就听见自己那辆亮黄色摩托车被发动,发出“嘟嘟”声。
“摩托车离我仅两米远,当时他动作特快,我听见声音后,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钥匙没了。”王先生回忆说,“我赶紧回头,看见一个穿黑色上衣的小伙已经骑在我的摩托车上,我起身去追,他开车就跑。”
王先生心急火燎,“那辆车我刚买了10天,我跑着追出100多米但没追上,眼瞅着那人把我的车抢走了。”
偷车贼被抓就称有精神病
中街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在其管区内,对可疑摩托车进行搜查。
7月5日9时许,鲁迪等3位民警在小西路万寿四街巡逻时,发现某摩托车修理部正在给一辆崭新的摩托车换油漆,把耀眼的亮黄色换成暗淡的黑灰色。
鲁迪感觉事有蹊跷,立即向修理部老板了解情况,得知这辆摩托车是一个20岁左右的年青人送来的,并留下个电话号码。
漆上好了,老板按“车主”留下的号码拨通了电话。一个15岁的小孩前来取车。埋伏多时的民警立即跟踪,在一交通岗处,将小孩拦住。
问起车辆来源时,小孩支吾了半天,“车是我哥的!”在小孩的指引下,民警在一足疗店里将小孩口中的哥哥杨某抓获。
在审讯中,杨某承认自己抢夺他人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但他随后出示了一个写有药物性障碍的病志,称自己是个精神病,但他没有精神病残疾人证。
如何处置要等病情鉴定结果
昨日(6日),记者在中街派出所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杨某,1980年出生,家住沈河区教场路,曾因伤害罪劳教一年。此人偷盗已成为一种习惯,经常在商场内明目张胆地偷一些琐碎物品,被抓到便称自己有精神病。
目前犯罪嫌疑人正在取保候审阶段,如何处置要等鉴定其是否患有精神病才能决定。
鼎泰律师事务所的杨功涵针对此事表示,趁人不备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就够成了抢夺犯罪,“即使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但在犯罪过程中可以控制自己的精神状态,就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编辑:胡曼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