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夫妻俩为了赚钱,不惜卖掉房子,买了4000粒摇头丸准备贩卖,最终夫妻俩不但要面临法律的严惩,女儿也因此无家可归。8月17日,沈阳市法院对刘成祥、赵秋菊运输、贩卖摇头丸案公开审理。
刘成祥、赵秋菊夫妻俩都无固定职业,从2003年开始,夫妻俩先后贩卖并吸食摇头丸。后来两人的胆子越来越大。今年3月,他们接到广州毒贩“二宝”的电话,说手上有一大批货,夫妻俩当即决定要做一次大买卖。两人随即将自家房子卖掉,拿着16万元的卖房款坐飞机前往广州,并很快与“二宝”取得联系,于次日完成毒品交易——以每粒40元的价格买了4000粒黄色摇头丸。两人将毒品分成小包藏在内衣裤里,于当晚做火车返回沈阳,不想在沈阳北站被当场抓获。检察机关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对他们提起公诉。
法庭上,赵秋菊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而刘成祥则当庭翻供,称当初到广州是去看一个朋友,根本不是去贩毒,交易都是妻子完成的,自己根本不知情。
庭审过程中,法官语重心长地问赵秋菊:“你是有女儿的人,想没想过你贩卖的这些毒品会毁掉多少像你女儿这个年龄的青少年?你爱你的女儿,别的家长就不爱自己的孩子么?”赵秋菊听了,久久无语。后来她哭着对法官说:“都怪我不懂法啊,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请法官给我一个宽大的机会,我女儿现在无家可归,我将来还要照顾她啊。”而旁听席上被告人的20岁的女儿一直在低声哭泣。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编辑:胡曼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