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159名煤矿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缴纳养老保险金49万元,其中的14万元被经手人非法侵吞。尽管案发后已将全部钱款退还职工,9月20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还是以贪污罪判处王存良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王此前任河南省安阳矿务局岗子窑煤矿劳资科长。
自2000年以来,岗子窑煤矿在为159名退休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主管此事的劳资科长王存良利用职工对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知晓较少的情况,采取不开收据等手段,对退休职工隐瞒社会保险部门收取养老保险的实际数额,从2000年至2005年期间,共计将159名退休职工的140323.48元据为己有。殷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存良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产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编辑: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