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随着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热播,家庭暴力在我国引起了越来越多人士的关注。我国各级部门、各界人士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措施防治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在全国创下了极高的收视率,它讲述了一个骇人听闻的家庭暴力故事:一个小学女教师嫁给一位年轻有为的医生后,受到丈夫百般猜疑,经常遭到拳打脚踢。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她终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电视剧揭示了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在我国,有很多家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暴力。
全国妇联今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一份来自浙江、湖南、甘肃三省的“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调查报告”显示,在夫妻间发生冲突时,65%的丈夫“不理睬”妻子,28%的丈夫“辱骂”妻子;夫妻间冲突时,丈夫“用脚踢”妻子的占12.1%,“用东西砸”妻子的占9.7%,“强迫过性生活”的占5.8%。
全国各级妇联信访机构接待了大量家庭暴力的案件。很多案件手段非常残忍,如殴打、用烟头烫等,更有甚者,发展到泼硫酸及残忍地伤害器官等。 在各省、市、县开通的妇女热线中,工作人员几乎每天都接到与家庭暴力相关的投诉。
家庭暴力严重危害了广大妇女的身心健康,成为社会公害。近年来,我国开始重视家庭暴力问题,积极推进法律改革,完善政策,开展多机构协作和跨学科研究,积极防范和控制家庭暴力,使家庭暴力行为受到越来越多人士的关注。
2001年,我国《婚姻法》修正案增加了“禁止家庭暴力”条款,明确家庭暴力属于犯罪行为,制定了详细的处罚办法。全国不少省区市纷纷出台反对家庭暴力的法规、决定,以增加可操作性。今年7月,江西省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从而使出台相应法规的省区市增加到14个。
研究人员积极推动制定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日前,中国法学会研究人员提交了一部《家庭暴力防治法》建议稿,内容包括家庭暴力的定义、社会救助、行政措施、司法救济、法律责任等方面。参与起草的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明侠说,提出此草案旨在“推动相关立法”。
我国各级妇联组织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今年8月,北京妇联在繁华地带树立了22块反家庭暴力公益广告牌,引起了首都各界人士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近日,广西妇联又推出了全国首本反家庭暴力书籍,为广大妇女及妇联干部提供了一部实用性强的工具书。
一些地方还采取措施积极干预家庭暴力,以保护受害妇女。宁夏银川市启动家庭暴力预警系统,设立“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投诉站”,直接干预家庭暴力;今年5月,辽宁省抚顺市成立了妇女避救站,给因家庭暴力侵害、在家居住可能发生意外的妇女一个安全的空间。
新闻背景:家庭暴力
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家庭暴力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关注。联合国在《清除对妇女暴力宣言》指出,家庭暴力是“在家庭内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包括殴打、家庭中对女童的性虐待、强奸配偶和其他有害于妇女的传统习俗、非配偶的暴力行为和与剥削有关的暴力行为”。
我国《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世界范围内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她的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暴力或虐待。大多数施暴者是她的家庭成员。家庭暴力产生的根源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但最重要的原因是男性统治地位及父权文化观念,使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各阶段都会在公共场合和家庭中受到基于性别的暴力。
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的侵犯,是社会公害,其影响远远超出了家庭范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反对和消除家庭暴力是一个国家应负的责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为消除家庭暴力,1999年11月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指定11月25日为“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编辑:姜志)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