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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瘫痪丈夫要离婚 法律与道德激烈碰撞

2002-01-31 08:29:42

  南方网讯 这是一个法律与传统道德观念发生激烈碰撞的案子。妻子因为得了脑瘤,一度瘫痪在床,丈夫在照顾她五年后提出离婚。妻子认为丈夫这样做使她失去了生活保障,不愿离婚;亲戚和邻居认为丈夫不道德,应受到谴责。几位法官也很同情这位妻子,私下里为这个患病的女人筹措了300元钱,但是最后还是判决他们离婚。

  婚姻专家马忆南教授认为,离婚的法律标准与道德标准不同,现行《婚姻法》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定离婚的法定理由,只要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婚姻不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不管是对男人或女人来说,感情破裂之后就不能把婚姻当作自己生存的手段,一方生活确有困难的可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

  刘军玲:我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誓不离婚;我得了这种病,生活难以自理,离婚后你叫我怎么活?

  闫国团:你生病后我照顾了你五年,我弟弟几次劝我离婚我都没离。都是因为你老把钱往娘家拿,我才提出离婚的。

    妻子刘军玲的说法:因为我有病,他离开了我

  作为当代公民,我们都知道我国的法律规定: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可是不久前,在河南省鹤壁市,却发生了这么一件事,一位丈夫要与他的妻子离婚,却遭到很多人的反对和谴责,并在当地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邻居们都说刘军玲从小到大一直是个爱唱歌爱跳舞的活泼女孩。24岁那年,她和一英俊的小伙子结婚了,谁也没有想到婚后的第3年,刘军玲突然得了脑瘤,一度瘫痪在床,听说去年丈夫跟她离了婚。

      记者:你觉得为什么后来他提出离婚?他为什么要离婚? 

      刘军玲:就是因为我有病了呗。

      记者:法院判离了以后,你当时是什么反应? 

      刘军玲:天塌了!你为我着想了没有,离婚呢,离婚呢,离婚容易吗?

    亲戚和邻居的说法:这是不道德的,他应受到谴责

  刘军玲的病经过治疗,现在勉强可以走路,但是右手右腿萎缩无知觉,出门买菜或者上厕所都要母亲搀扶,离婚的事给一家人以沉重打击。刘军玲的父母都是河南鹤壁市煤矿的退休工人,刘军玲生病前是矿里的会计,她离婚以后,老母亲经常浑身颤抖、哭泣、说不出话,而父亲一着急也瘫痪在床。刘军玲以及她的亲戚邻居们对她丈夫提出离婚更是谴责纷纷。 

      刘军玲:我觉得他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 

      邻居1:不道德,这个绝对是不道德的。 

      邻居2:人有了病了,也夫妻一场,在你家也过了那么长时间了,有了病了你就不管了。 

      邻居3:要是她身体好,离婚就离婚吧。这她有病,自己顾不着自己,她怎样生活? 

    离婚案引起大讨论:假如你是这个丈夫,应该怎么办?

  河南省鹤壁市是一个沉寂古老的小城,刘军玲离婚一案立案后鹤山区法院都有一种莫名的压力,小小的民事案历时一年才宣判。这期间,在法院,从法官到司机私下里,大家都在展开一场命题为“假如你是这个丈夫,你应该怎么办”的讨论。

      群众1:夫妻就应该患难与共。作为这个男同志这种做法,从情义上,从道德上,都是说不过去的。 

      记者:要是你,你怎么做? 

      群众1:我会侍候她一辈子。 

      司机:第一,我肯定不会离婚的,而且我还会无微不至地关心和照顾她一辈子。 

    丈夫闫国团的说法一:妻子生病后五年里,家人几次劝我离婚都没答应

  刘军玲的前夫闫国团是河南鹤壁市煤矿职工。在他成为众人谴责的对象时,我们找到他,而闫国团说,刘军玲是1994年患的病,而他是1999年提出离婚,如果他是因为妻子生病就离婚,那应该在她初期瘫痪的时候提出离婚,何必等这么久?那么他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记者:你们俩分居这几年,是不是也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 

  闫国团:就没有。她有了病之后,她那病太严重了,从那之后我就一直照顾她,其他啥都没有,反正是基本上就没有。

  记者:你提出离婚主要原因是不是她无法尽妻子的义务? 

  闫国团:那个不是,那个无所谓。 

  记者:有人说,如果是我的话,我就会养她一辈子。 

  闫国团:听了这话之后我应该咋说呢,如果说我们两个没有失去感情,我必须养她一辈子,我没有(钱)我借钱,可以说我打工下窑(煤窑),干啥都可以,两个人必须携手到老。

  记者:你跟她离婚是因为她生病你不想要她了?还是因为你不爱她了? 

  闫国团:她有病,并不是说因为她有病我就跟她离婚了。 

  闫国团说,不仅不是因为妻子生病就离婚,而且在刘军玲病重期间一直是他悉心照料,花掉所有的积蓄为她看病,而且那时家人悄悄劝他离婚他都不答应。 

  闫国团的弟弟:我劝过他离婚,我不止一次劝过他。有时候,我劝他,我都替他生气,气得后来我就不劝他了。

    丈夫闫国团的说法二:不是因为她有病,而是彼此不再信任时提出离婚

  闫国团说离婚的原因,恰恰是刘军玲亲手毁掉了他们之间的感情,而她自己也许永远都不明白。这要从一件小事说起。

  闫国团:有一次,我回来之后,几个朋友叫我出去玩,我说可以,我回家拿点钱,出门身上不能没有分文吧,在朋友面前也不好交待,不好说。我回来我一开抽斗,我开工资的钱都放在抽斗里,结果一开没有了。没有我就问她,钱在哪呢?她说钱我拿我妈那了。我说在这我不让你花不是?她说不是。我说不是你为啥拿去,她低头不吭。 

  刘军玲生病不久,矿上把她辞退了。闫国团说,从此娘家人经常劝她要留个心眼,从前爱说爱笑的刘军玲渐渐地为许多事发愁。 

  记者:你内心会不会有一些变化?比如说不太信任他啦;有一些担心啊,对你们俩以后的担心啊,有没有这些变化? 

  刘军玲:我有点心里担心。 

  从此闫国团说他再也没有同甘苦共患难的感觉,两人彼此不信任,常为一点小事恶语相加。 

  闫国团:她说我,她说你睡吧,你睡着我能用刀杀了你,要不你吃饭时我给你下毒,说过这话,这话说得我太伤感。 

  刘军玲:(他)跟俺妈狠吵呢,还说把你闺女领走。

  一次恶吵之后,刘军玲住回娘家,一住就是好几年。这期间又发生一件事,让闫国团彻底寒了心。他竟然毫无准备地收到法院的传票。在法庭上,两年没见面的妻子,让闫国团每月支付她扶养费,闫国团觉得这样的夫妻做到了头。1999年10月他起诉离婚。

    两审法院均判决离婚:婚后财产大部分归刘军玲,并获一次性经济帮助8000元

  经过对婚姻法的仔细研究,鹤壁市鹤山区法院法官没有找出配偶一方患病不予离婚的依据。几位法官满怀同情地,私下里为这个患病的女人筹措了300元钱。2000年4月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裁定如下:被告刘军玲患病后生活不能自理,3年多无法尽夫妻义务,导致感情破裂,判定婚后财产大部分归刘军玲所有,除此之外,原告并且一次性付给被告经济帮助8000元。

  刘军玲上诉中院,她不愿意离婚,她说虽然打打闹闹但是嫁鸡随鸡,再说自己都这样了,怎么能同意离婚。 

  刘军玲:以后我咋办呢?这后半生我咋活?也没有一点钱,也没有钱出去看病,我以后咋办? 

  2001年3月9日,中院维持原判。法官们说,从他们的接触中,这夫妻俩和两家人都不坏都是老实人,只是爱情原本就是太娇嫩的东西,需要精心培植养护。健康的人往往把握不住,它都会稍纵即逝。目前,闫国团仍然孤身一人没有再婚,没有女朋友,而刘军玲目前还是住在娘家,终日以泪洗面。(编辑 念青)

    央视《今日说法》1月30日播出
    ■专家说法

    法律与道德标准不同: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主持人:我们在节目里看到,丈夫提出离婚以后,他遭到了周围很多人的指责,他这样做合适吗? 

  马忆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这个案子我觉得,它的意义就在于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关于离婚的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的问题。这个案子法院审理了1年,迟迟没有作出判决,而且周围的舆论好像都在谴责这个男方。实际上,这是老百姓用一种非常朴素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这个丈夫,这是人一种非常理想化的一种想法。但是我们的法律,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有非常崇高的道德。法律确定的离婚的标准,只是要求每一个人到达最起码的道德标准就可以了。那么,在法律上法官审理
这个案件,最后判决离婚,他只能根据法律标准来判决,也就是我们现行的中国《婚姻法》,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定离婚的法定理由。那么只要夫妻感情破裂了,不管它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破裂。夫妻感情破裂了,这个婚姻实际上已经死亡,再维持它已经没有意义了,那么就应当判决离婚。

    父子与夫妻关系不同:父子是血缘关系,夫妻是契约关系

  主持人:往往我们看到,一个瘫痪的儿子或者父母作为儿女的或者父母的往往不惜代价照顾这个骨肉亲情,不弃不离,可能真是一辈子。那么夫妻之间,是不是有这种义务? 

  马忆南:从法律上看夫妻之间,只要你婚姻关系存续,那么相互之间的这个扶养义务那就是一定的,是无条件的一种扶养义务,那么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也是无条件的,也是很肯定的一种义务。但是我们毕竟要看到,这个夫妻关系和父母跟未成年子女的关系它有一种不同,就是父母子女关系它是基于血缘,自然的血缘关系而形成的,所以这种血缘关系,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也不能通过任何人为的办法来解除,来割断的。夫妻之间它是一个契约关系,它是通过双方的合意
缔结了这个婚姻,然后形成了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它是一种法律的关系,是一种契约的关系。那么结婚的时候,双方要自愿,要合意;那么离婚的时候,一方不愿意再维持这个婚姻了提出离婚,那么不能因为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就维持这个婚姻,这就是这种契约关系的特点。

    婚姻不是生活保障手段:确有生活困难可通过社会保障制度解决

  主持人:如果我们换位思考,我们俩不再是职业妇女,我们是普通的家庭妇女,比如说像刘军玲那样失去医疗保障失去工作,她确实生活很困难,她惟一的指望可能就是她的男人,她的丈夫,那么这时候,如果法律突然切断这种关系,我们觉得她很值得同情。 

  马忆南:那么这个就必须要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她的问题。除了社会保障制度以外,在离婚的法律后果上,就是离婚的一些善后事项的处理上,也可以作出一些努力。比如说在财产的分割上,你看这个案子做得就比较好,把大部分财产都分给了女方,那么男方还给女方一定金额的生活困难帮助费,这样就尽了最大的努力。所以说,就这个婚姻而言它不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主持人:其实我觉得,尤其在现代社会,不管是对男人或女人来说,当感情一旦破裂之后就再也不能把婚姻当作自己生存的手段,当作自己社会保障的一道壁垒。(编辑 念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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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闻来源:南方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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