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为了不执行赔偿,竟然拿人民币去“喂猪”。近日,湖南炎陵县发生了这样一起抗法事件。
8月27日,执法人员到陈苏娟、唐才岳夫妇家执行法院判决,要求他们支付因为打人被判处的4000多元罚款。陈苏娟拒不交纳罚款,为了转移身上的现金,她谎称“方便”躲进了厕所。但是由于女干警看守得紧,她还是无处隐藏,情急之下,将身上的265元现金丢进了隔壁的猪圈内。
执法干警发现后,赶到猪圈一看,只见猪圈里到处散落着钞票,一头肥猪正津津有味地啃食一张10元钱。
据悉,陈苏娟、唐才岳夫妇是炎陵县鹿原镇澎溪村人,1999年6月22日,因家庭琐事与同村村民林群归、罗秀云发生争执,并同两个弟妹一起将对方打伤。后经炎陵县法院判决,4人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331.37元。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陈苏娟、唐才岳夫妇因为拒不执行判决,曾经受到15天司法拘留。(编辑:刘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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