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中国 广东 国际 港台 社会 法制 专题 理论 动漫 财经 体育 娱乐 教育 科技 IT 房产 旅游 人才 汽车 女性 订报 English 社区
南方搜索
站内 网页
昨日社会热点

当前位置:南方网首页 > 新闻 > 社会 > 社会专题 > 家庭暴力在中国 > 纵观中国家庭暴力
全国妇联副主席华福周:谈妇联反家庭暴力的两个渠道

2003-08-29 09:57:21 新华网

    南方网讯  8月14日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华福周女士在发布会上谈到了妇联解决家庭暴力的两个渠道。

  有华夏时报社记者提问:现在相当一批人认为公检法机关对于家庭暴力干涉力度不是很够,很多人认为司法机关相应的处理家庭暴力的程序相应规范程序化机制。妇联是任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妇联在这个问题上将做哪些工作?并且将要做哪些工作?

  华福周回答:我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关于家庭暴力,就目前我们中国的法律还没有一部专门来制止和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但在2001年,我们在修改《婚姻法》的时候,已经第一次把家庭暴力写进了《婚姻法》中,体现了在法律上有一个规定。从妇联角度,在制止暴力和反对暴力方面,我们始终非常关注。

  主要就是通过几个解决渠道:第一,配合司法部门,首先是支持妇女,凡是受到家庭暴力的,都进行了检举、揭发、申诉。第二,利用民间的渠道,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同时,我们也在每一个法院的形成当中,妇联作为特邀陪审员。通过以上种种渠道,我们为制止家庭暴力做了我们做的工作,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编辑:祝乃娟)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发表评论】【编辑邮箱】【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首页 要闻 中国 广东 国际 港台 社会 法制 专题 理论 动漫 财经 体育 娱乐 教育 科技 IT 房产 旅游 人才 汽车 女性 订报 English 社区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断,然后同时按下“CTRL”与“ENTER”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