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专题: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扫描:宏伟工程任重而道远

卖孩子就像卖白菜

昭通,记者偷拍下的几个还未被人贩子出手的孩子

昭通五个痛失孩子的母亲
民政介入反拐善后
南方网讯 因为警方在善后问题上的诸多难处,去年“百日会战”期间,根据昆明市政府的要求,昆明市民政局管辖下的儿童福利院正式介入反拐的善后工作——暂时收留、代养那些被解救回来尚未找到父母的儿童。
在此之前的决策过程曾出现过波折,民政局和福利院表示,不愿接收那些被解救回来的儿童。
昆明市民政局一位姓张的处长说,首先,吸收打拐解救回来的儿童不是民政的长期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儿童福利院的收养对象是弃婴和孤儿;其二,还有个数量问题,如果打拐解救回来的儿童很多,突然来一大批,儿童福利院也不能承受——福利院目前收养的儿童已达600多个,已到福利院所能承受的极限,另外,福利院的员工只有60多个,也没有过多的人手来照顾解救回来的儿童;其三,经费问题,这些孩子的生活、医疗以及其他费用,谁来负担?其四,风险问题,这些解救回来的儿童若发生死亡,责任谁负?另外,庞大的认领工作,也将对福利院的正常工作造成干扰。
福利院则担心:这些儿童在被拐卖期间生存条件恶劣,解救途中又长期乘坐火车,说不定身带恶疾,带回福利院有交叉传染的可能;一些年龄稍大的孩子,在经受了生死分离的考验后,有心理疾病,除了本身很难照看外,还会影响到福利院原有的儿童。
在昆明市政府“以大局为重”的态度下,且昆明市政府允诺以纳入社会低保的方式解决这些孩子的经费,民政、福利院答应和公安合作,但是问题又来了。
民政要求警方移交孩子的监护权,因为监护权移交后,那些孩子才能落户办理身份证,才能享受到低保待遇;另外,监护权移交后,福利院可以为这些孩子找到认养人,给他们一个新的家庭;一旦发生死亡,也不会出现说不清楚的麻烦——民政还附带一个条件,移交监护权的孩子年龄应该小一点,这样容易找到认养人。
但警方拒绝移交监护权。昆明市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员说,监护权一旦移交,孩子的父母万一找到了肯定不干,公安局说不定得吃官司。
经过争执,最后双方签订了一个协议:警方将孩子交给福利院代管,为期三个月——警方找到孩子父母的时间大约需一至三个月。这期间的一切费用由警方承担。
此后,一共有两批共33名被解救回来的儿童,经警方送医院体检交给了福利院,福利院将这批儿童交由市郊一些人家寄养,由福利院每月支付一个儿童400元的寄养费,买衣物玩具教育看病等费用另外开支,福利院认为这些费用理所当然应当由警方开支,目前正在追讨之中。
福利院院长赵锦云女士认为警方的某些做法还有待完善。她建议警方可以事先做好那些失踪孩子父母的DNA鉴定数据库,一旦孩子找到,就可以迅速对证,不会像现在这样折腾,“打拐是好事,但是怎么打?我认为应该以人为本,以人的出发点和归宿来打”。
据了解,目前已有26名儿童被父母认领回家,其余仍由福利院代管。其中的许多未尽事宜,有待解决。
赵女士说,从内心深处,她希望警方能尽最大努力找到孩子们的亲生父母,否则,宁愿接受现实,让那些已经熟悉新环境的孩子留在“买主”的家里,毕竟孩子最后的归宿是家庭,“从孩子们的眼睛里可以看出来,他们对养父母(买主)非常的依恋”,她甚至提出疑问,有必要再给这些年龄渐大的孩子重新找一个家吗——当然这未必合法。(编辑: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