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长城是中国扶贫基金会发起并组织实施的一项以特困大学生为帮助对象,提供经济资助和成长成才支持的社会公益事业。
随着收费制度改革和高校的扩招,在2001年底高校在校生达到1300万的同时,贫困学生这个群体也迅速扩大。目前在校生中的贫困生比例为20%,特困生比例为8%,农、林、师范类学校贫困 生比例超过30%,特困生比例超过15%。特困生不仅面临经济困难,还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恰当的帮助,这种困难不仅将影响他(她)们的身体发育和健康,甚至可能会对其心理健康、生活态度产生严重影响。
为缓解特困大学生的生活困难,帮助他(她)们顺利完成学业并获得德智体全面发展,中国扶贫基金会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2002年9月1日启动了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新长城的目标是:动员社会力量,为特困大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帮助他们实现成才之梦;组建受助大学生互助团体——自强社,由社员共同管理,通过自助、助人、拼搏、服务社会,传递社会关爱,实现成才梦想。
新长城希望得到海内外广大爱心人士和单位的捐助,不拘一砖、一瓦,用关爱和知识共铸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之新长城。
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捐赠细则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优化新长城项目管理,为捐赠人提供规范的反馈及服务,保障项
目的持续稳定的发展,特制定此《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捐赠细则》,简称《新长城捐赠细则》。
二、捐赠人的定义
为新长城项目提供资金捐赠的海内外公众、企业、组织。
三、捐赠人的权利与义务
1、捐赠人的权利
1)捐赠人有捐款并决定捐款数额的权利;
2)捐赠人有表达捐赠意向的权利(可表明捐赠学生籍贯(省)、性别、或专业这三项中的一项);
3)捐赠人有对项目提出意见或投诉的权利;
4)捐赠人有优先参与新长城活动的权利;
5)捐赠人有了解捐款去向的权利(通过项目网站、《年报》、《简讯》、受助学生来信等方式了解捐款去向);
6)捐赠人有减少或停止捐款的权利。
2、捐赠人的义务
1) 捐赠人有尽量留下完整个人信息的义务(填写《捐赠人登记表》);
2) 捐赠人有注意与学生交往中不给学生压力的义务;
3) 捐赠人有对新长城发展提出建议的义务;
四、新长城项目捐款的类别
1、资助资金:直接用于资助学生生活费的资金。
2、管理经费:用于日常联络、邮寄简讯、计算机应用及英语水平提高、网络交流、暑期社会实践、自强社建设、自强社干部及社员社会知识培训、志愿者补助、资助仪式及自强社成立大会、高校考察、项目监测、项目开发等费用;
3、活动经费:用于基金会及相关机构举行项目推广、筹资等大型活动所需费用;
4、培训经费:用于基金会及相关机构为实施项目而开展的对指导老师和相关组织工作人员的培训的费用;
五、经济资助的对象
经济特困、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新长城项目签约项目高校为主)。
六、经济资助的界定
对经济特困大学生提供生活费用的资助。
七、经济资助的标准
1、统一的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其中1840元(92%)自强助学金用于受助学生生活费,160元(8%)管理费用,用于日常联络、邮寄简讯、计算机应用及英语水平提高、网络交流、暑期社会实践、自强社建设、自强社干部及社员社会知识培训、志愿者补助、资助仪式及自强社成立大会、高校考察、项目监测、项目开发等费用;可以采取“1+1”、“1+N”等形式,既一位捐赠人捐赠N名学生M年的自强助学金N*M*2000元;N≥1,1≤M≤4
2.捐助人自己设定的标准:一次性到帐捐款额超过20万元的捐赠人,可申请在高于每人每年2000元且不超过5000元范围内自己设定标准。
3、设立新长城专项助学基金:捐款100万元以上。
4、一般性小额(不超过2000元)非定向捐款:不限数额,全部由新长城项目统一安排资助学生;新长城项目的捐助标准是每人每年2000元;
5.资助学生期限分别为1、2、3、4年;
八、新长城项目捐款途径:
(1) 到基金会直接捐款
(2) 通过银行捐款
户 名:中国扶贫基金会
账 号:0380410810002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3)通过邮局汇款
单位名称: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西里36号南楼5层
邮 编:100086
(4) 网上捐赠
登陆中国扶贫基金会网站www.fupin.org.cn,点击“在线捐助”,后按提示进行。
(5)通过手机短信捐赠(正在建设中)。
(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编辑: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