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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九组村民佘祥林因被怀疑谋杀妻子而被捕入狱。事隔11年,当年的“亡妻”突然出现,尘封已久的案子重又浮出,成了不折不扣的冤案。 佘祥林案在中国并非个例,他的遭遇代表着百姓利益与执法不公之间冲突的惨烈,从他身上我们不难看到面对那些倚仗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而狐假虎威的执法个体,个人维权是何等艰辛。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正是随着国家法律和司法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类似的冤假错案才有了昭雪后得以抚慰的可能。因此,关注佘祥林案,就是关注我们自己的公民权利。——责编: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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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寻当年佘祥林有罪推定全记录 |
| 记者通过有关渠道查阅案件卷宗,力图从事实层面还原佘案11年前的司法过程,为关注此案的社会公众和司法人士提供完整样本,以反思目前已被国内司法界抛弃的有罪推定观念,当时是如何在案件的具体流程中,对当事人和司法者两方产生深远的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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