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从今年起,南昌市、县区的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将每3年提高1个百分点,并逐年增加对教师地方津贴的划拨,让教师享受到与当地公务员同等的待遇。
据悉,南昌市、县区财政每年在编制本级预算和执行预算时,将确保“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要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的逐步增长。其中,义务教育经费的增长每年不低于1.5个百分点。
另外,南昌市还将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设立“工资资金专户”,通过银行直接拨入教职工的个人账户,以保证按月足额发放,历年陈欠也要逐步偿还。(编辑: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