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大学刚读了一年,21岁的陈立宏因为犯罪就在昨天(7日)走完了他的一生,被执行死刑。
陈立宏,在北京某软件技术学院学习期间,不仅将父母每个学期给的六七千元钱花光,还先后向一台球厅老板借款近5000元。由于还不上钱,陈立宏便想去抢劫。去年6月5日10时许,陈立宏准备去朝阳一小区的同学家时,发现小区9号楼女住户武某家房门开着。他便闯入武家,采用扼勒颈部、持刀威胁等手段对事主实施抢劫。在遇到反抗后竟持刀切割武某颈部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杀人后,陈立宏把只有10元的银行卡抢走。(编辑:胡曼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