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否认存在喷雾迷魂
相对于专家们的分歧,警方态度一直非常明确:存在通过食物、饮料实施的麻醉抢劫;但不存在被人隔空下药迷倒后又被控制意识的“迷魂抢劫”。
一位干了十几年刑侦工作的老刑警说,“我搞了十几年刑侦,这种案子一般都是当事人贪心造成被骗。”他说,正常情况下基本没有可能在不和罪犯接触的情况下就被“迷倒”。如果是吃了对方给的东西或者喝了对方提供的饮料等,倒是有可能会被麻醉。
他告诉记者,平时他们也接到过一些所谓的“迷魂药”的报案,但经过调查、询问,最后都基本排除了“中了迷药的情况”。
另一位基层派出所所长也持相同看法,“如果没有涉及利益,是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情的(指隔空被迷药迷倒)。”
广州市刑警队有关负责人则明确表示,使用药物使人昏迷有可能,但是否能让人仅失去意识还能正常行动,还需要检验和核实。但使人意识被他人控制,是不可能的。
他表示,从1993年开始,广州警方就有规定,凡报案说被人控制意识,就属于编造情节,警方不予立案。对此,警方曾在媒体上公布并告诫市民。
这位负责人指出,上世纪90年代初,曾有一批香港老人热衷投资,结果上当被骗去钱财,因担心被子女或朋友说愚蠢及责怪,他们就编造说被迷药控制意识。香港警方调查后曾进行披露,香港媒体也曾进行报道。随后珠三角等地也逐渐兴起有关迷药抢劫的传言。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主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大为教授证实了广州警方的上述说法。他指出,公安部门接过的案子中,不少人被打劫后都称自己被下了迷药,但根据公安部门的侦查,至今没有一例得到查实。王大为教授表示,警方办案过程中,接触过用麻药害人的例子,但类似的药物一般要下到饮料中,与人体接触才能发挥作用。所谓的被拍一下肩膀、被催眠,之后乖乖取钱送给歹徒,这类方式目前都没有被查实过。
(编辑:卢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