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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民警竟“保护”卖淫 一败类被判刑4年

2002-04-19 14:44:40

    南方网讯  身为公安民警不仅嫖娼,还充当起皮条客的“保护伞”,为其通风报信。日前,原葛塘派出所民警方永晨因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大厂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1999年,方永晨担任大厂区公安分局葛塘派出所民警,在其管辖段内有一家“方氏美容美发休闲中心”。这家休闲中心私下做着皮肉生意。1999年6月,该休闲中心老板何其美和方名雷请方吃饭,方欣然前往。随后,二人设下“美人计”,将店内一卖淫女介绍给方,方竟然十分受用,在休闲中心便与该卖淫女鬼混。此后,方在何其美和方名雷的介绍安排下与其他卖淫女进行嫖娼活动。

    不久,全市对卖淫嫖娼集中进行大规模检查,事先得知消息的方永晨赶忙打电话通知何其美,让她们赶快关门。有时,方永晨自己不方便出面,就让手下的联防队员跑一趟,通知休闲中心避避风,因此每每让检查人员扑空。

    1999年7月,在一次大检查中,方虽然已经通知了休闲中心,但有一名卖淫女仍被抓回葛塘派出所盘查。随后,方找到何其美,一方面让她赶紧送走这些卖淫女,另一方面订下攻守同盟。

    但是,“方氏美容美发休闲中心”这一淫窝还是被连锅端掉。2000年3月,两名老板何其美和方名雷因介绍、容留他人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和2年半。检察院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方永晨有重大嫌疑,经过侦查,将其抓获。(编辑:念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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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正 孙峰 新闻来源:金陵晚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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