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罗云祥在家中嫖宿卖淫女后,因卖淫女坚持要加50元才愿意与其再次发生性行为,遭到罗的殴打,罗并强行与卖淫女发生性行为。近日,罗云祥因犯强奸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去年8月10日凌晨4时,罗云祥在外将卖淫女带至家中嫖宿。当罗嫖宿后,想再次与卖淫女发生性行为时,卖淫女便要罗云祥再加50元嫖宿费才肯与其发生性关系。随后,罗云祥用胶木棍打伤卖淫女的头部、面部,强行与卖淫女发生性行为,并强行将其留置家中。而卖淫女试图逃跑时,罗云祥用西瓜刀砍伤其头部。夜晚11时,卖淫女谎称上厕所,才得以逃出罗家,并在附近的商店打电话报了警。警察接警后迅速赶到将卖淫女带走,但罗云祥逃匿,几天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五华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罗云祥犯强奸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在五华区法院庭审中,罗云祥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未作任何辩护和辩解。鉴于罗云祥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遂作出一审判决,罗云祥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编辑 阮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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