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昨天(23日),大三学生李某因敲诈家教女雇主,被海淀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
李某系某大学大三学生,23岁。据他说,他于2000年9月到王女士家做家教。王女士的丈夫出国在外,家里只有王女士和一个8岁的孩子。他在做家教时,偶尔在王女士家吃饭,有时就住在王女士家里,时间不长便与她发生了暧昧关系。今年5月初,李某被辞退。心里感觉不平衡的他多次纠缠和电话骚扰王女士,碰了多次钉子的李某写了一封信,放进她的信箱。李某在信中说,他手里有本有关他们两人暧昧关系的回忆录,如果她想让这份回忆录消失,就在他的账号存入3万美元,作为他出国的费用,否则就将回忆录散发出去。王女士在收到敲诈信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经过缜密侦查,于5月24 日在大学宿舍内将李某抓获。(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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