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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0 07:34:56 南方日报
南方网讯 核心提示: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罗玉成最近在处理一宗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不幸被一辆严重违章驾驶的小货车撞倒,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31岁。罗玉成只是一名普通的交警,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诠释了生命存在的意义。日前,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大力宣传罗玉成的先进事迹。
血染交通事故处理现场
今年9月5日零时55分,东莞塘厦交警中队接到群众报案,称东深线塘厦华润超级商场路段发生一宗大货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一人受伤。
接报后,刚处理完一宗交通事故回到中队的罗玉成顾不上休息,又同另一名值班民警黄荣新、拖车员李迭宗前往事故现场。罗玉成像往常一样,认真做好事故现场勘查的准备措施和保护工作。1时20分,正当罗玉成在现场取证时,一辆小货车突然违章冲入事故现场,将罗玉成和李迭宗撞倒后再向前冲出30多米才停下。罗玉成、李迭宗立即被送到塘厦医院抢救,罗玉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当天凌晨3时10分牺牲。
“工作总得有人做!”
1993年,罗玉成考进东莞市公安局,成了塘厦交警支队的一名警察。19 97年,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后来,交警中队因工作需要成立事故调解组。事故调解组有5个民警,但谁都不愿意做这个组长。事故调解组,事情繁琐庞杂,而且每宗事故都会面对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休的争吵,有时一宗事故要调解若干次,直到双方满意为止。若是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不好做,调解的民警无能为力,这个工作就只好由组长来完成,所以在他们的心目中,事故调解组组长就是兵头将尾“两头受气”,费力不讨好,谁也不愿做。罗玉成主动挑起这副担子。罗玉成说:“工作总得有人做!”
秉公执法树交警新形象
2001年8月24日下午,一名高州籍梁姓司机驾车经过塘厦镇路段时与一名当地司机驾驶的小货车发生摩擦事故。报案后,双方到塘厦交警中队进行调解。一开始,梁司机表情沮丧,误认为中队会偏向本地人的,自己会吃“地方保护主义”的亏。但当他看到罗玉成秉公执法后,才展开了紧缩的眉头。
事故调解结束后,他把一个信封放在罗玉成的办公桌上,说是复印的单据,说完就走了。罗玉成拆开信封,发现里面有300元,即将钱上交。
奋不顾身抢救货柜车司机
警察在人们的心目中是神圣而光荣的。每当在特定环境中面临生与死的考验时,他们会义无返顾地为了人们的利益选择奉献。
一天凌晨3时许,塘厦交警中队接报,在塘厦石鼓路段一辆货柜车与一辆泥头车相撞,货柜车司机被困车中,罗玉成立即赶赴现场。货柜车司机头部受到重创,血流满面,已呈半昏迷状态,右腿被方向盘夹住,动弹不得。
此时货柜车油箱已破损,溢出一条20多米长的“油路”,随时都有燃烧爆炸的可能,情况万分紧急!罗玉成见此,顾不上自身安危,迅速爬进驾驶室,费力地拆起了严重弯曲变形的方向盘,鲜血、汗水、汽油挥洒在驾驶室里,一分钟,两分钟……方向盘终于被拆了下来,伤者被送进医院。后来,医生说:“如果再晚一会儿,伤者恐怕性命难保。”(编辑: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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