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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1 09:13:22 南方日报
南方网讯 记者昨日(5月10日)从东莞市交通局获悉,该市日前启动的四条主干公路改造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目前已陆续展开,相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最高每平方米1200元,5月底有望全面完成。
据介绍,莞长路、莞龙路、莞樟路、东深公路等四条主干道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原则上按东莞市政府《关于6条主干公路改造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问题的复函》执行。
征用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包括安置补偿费)按类按级确定,其中水田每亩最高75000元,最低27000元。菜地每亩最高75000元,最低45000元。鱼塘每亩最高75000元,最低42500元。园地(旱地)每亩最高42000元,最低192 00元。山地(林地)每亩最高22000元,最低16000元。
居民住宅用地按不同地域补偿,其中拆迁房屋在24米以上道路两旁,红线后退范围外20米内的,补回地价每平方米1000元。拆迁房屋在市区12米—24米道路两旁,红线后退范围外20米内的,补回地价每平方米700元。房屋拆迁每平方米最高补偿1200元,最低补偿300元。此外,果树、瓜菜等按分类作价补偿,其中荔枝、龙眼每亩最高补30000元,最低补2500元。其他杂果类不论树冠大小每亩补15000元,香蕉不论大小每亩补3500元,各种青菜每亩补1300元,瓜类、花生、玉米、番薯每亩补1000元,甘蔗每亩补2000元,花圃、花木每亩补8000元,竹木、林木每亩补1000元。
据了解,为了加快工程拆迁工作的开展,建设期间发生的拆迁补偿费用开支,先由市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出资,不足部分由相关镇区出资解决。工程竣工结算后,属批准投资概算范围的拆迁补偿费支出,以收费偿还的方式解决;超过批准投资概算的拆迁补偿费开支再按市镇各50%的比例负担。管线搬迁工作由管线单位负责,要求6月底前所有管线搬迁完毕。(编辑: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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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见习记者廖奕文 通讯员龚耀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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