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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4 08:19:52 南方日报
南方网讯 记者昨日(8月3日)获悉,东莞市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再出重拳,今后,凡违章车辆将一律予以公开曝光。被曝光车辆的车主须在2004年12月31日前主动到交警车管、交通、公路等部门办理更正手续,逾期不办者,将强制更正并按规定予以重罚。日前,湖南的黄先生无意间发现自己的车被东莞有关部门“曝光”了。黄先生经努力回忆才想起,前不久他途经东莞时违规超载被现场查处,现在被“曝光台”曝光了。
被曝光的不止黄先生一人。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公示的“曝光台”了解到,首批被曝光的车辆共有198辆,其中东莞籍的有28辆,其余80%以上均为外地车辆,其中又以广州、深圳、湖南、湖北、江西车辆为主。对此,有关人士认为,作为物流大市的东莞素来是南来北往的交通枢纽,出现外籍车辆超限超载高达80%以上也可理解;另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些外籍车辆实际上大部分都属于本地货运公司,“从业务上讲,也大都从事本地运输”。有关部门表示,此次推出“曝光台”将全市联合执勤点查获的违规车辆予以曝光,是为了配合当前在全国开展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进一步加强查处超限超载车辆力度的重要举措。对于在现场查处的“大吨小标”车辆,执法人员将对其进行登记,并责令恢复原来吨位。
新闻链接
“治超”收费标准已定
人力装卸10元/吨 叉车装卸13元/吨
来自东莞市物价局的消息称,为保证“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市物价局同意市公路管理局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车主实行货物卸载和保管收费,于日前定出相应的收费标准,并已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市公路局可以配合本次“治超”统一行动,设立相应的货物卸载、保管经营单位,为自行卸载有困难的超限超载的车主或司机,提供货物卸载和保管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卸载和保管费。具体收费标准是:货物卸载方面,人力装卸的是10元/吨,叉车装卸的是13元/吨,吊车装卸的是25元/吨;货物保管方面,露天保管的是4元/吨·天,室内保管的是8元/吨·天。
另外,市物价部门还明确表示,各卸货、保管点必须持有《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才能进行收费,而对能够自行卸载、运输超限超载的车主或司机,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编辑:唐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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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记者廖奕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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