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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9 07:11:15 南方日报
南方网讯 针对目前参加医疗保险人个人医疗费用仍然偏重的情况,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杰明昨天(10月28日)表示将采取四大措施,逐步减轻参保人的个人负担。
个人医疗费用仍偏重
张杰明说,目前广州市部分参保人尤其是退休人员门诊负担较重,参保人住院个人自付费用较高。据统计,2002年1月至2003年6月,广州市参保人门诊就医人均门诊医疗费用76.6元/次;参保人人均住院医疗费用10410元/次,其中利用医保卡个人支付了2240元,医保卡外个人支付1903元。
更多慢性病将纳入门诊
为减轻个人负担,张杰明表示广州将逐步采取四大措施。包括:调整参保人住院的起付标准。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不含自费)个人负担5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其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25%,第三次及以上住院降低50%;在一个年度内,经民政部门确定为低保对象的参保人员,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25%,第三次以上住院降低5 0%;70岁以上退休人员,起付标准按在职职工的50%计算。
逐步将更多种门诊慢性病病种纳入门诊特定项目范围。选择治疗原则明确、疾病复杂程度较小、费用负担较重的病种,如精神病、脑血管意外等,逐步纳入门诊特定项目范围,切实减轻患病参保人的负担。
适当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支付范围和标准。提请国家、省有关部门将部分价格便宜、使用广泛的药品纳入“三个目录”范围;降低部分乙类药物个人自付比例,由10%降为5%以下;调整一次性使用的消耗性医用材料支付标准。
提高住院床位费的支付标准,将普通住院床位费标准由现在的20元/床日提高至30元/床日。
困难企业参保“门槛”将降低 在职职工有望半额缴费
为帮助困难企业职工和社会困难群体参加医疗保险,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杰明在昨天举行的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表示,将通过推行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半额缴费等五大措施促进困难群体参保。
据统计,目前全市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中仍有约15万人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大部分是由于企业困难而无法参保。
张杰明说,为解决困难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经市政府确认的解困转制企业,可在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返拨专款中优先安排用于缴纳退休人员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
为降低困难企业参保“门槛”,广州将设立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半额缴费办法,规定在职职工以不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4%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退休人员以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7.5%缴费率逐月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另外,还允许困难企业单独组织全体退休人员,按一次性或分月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的办法参保。或组织部分退休人员,按现行有关规定一次性缴纳相应的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先行参保。
张杰明表示,广州将逐步建立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和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办法,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和职工特种重病互助医疗保险计划。(编辑:文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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