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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2 09:28:07 南方都市报
南方网讯 如果银监会真的执行“月入一万还房贷不能超过5000的政策”,市民购房贷款行为会否发生变化?昨日(3月1日),记者对部分银行业人士及市民进行的采访显示,新政策对银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信贷风险竟起到积极作用,但对需贷款购房的市民影响不大。
据媒体报道,从2月27日起,银监会将在一个月内对即将出台的《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征求公众意见,规定:商业银行应将每笔个人住房贷款的月房地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55%)。
业界:各银行会制定自己的标准
某银行信贷部负责人表示,此规定的效用究竟如何还很难说,但以此规定来提高个人信贷门槛,还是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的。该负责人提出,由于贷款者还贷能力、信用水平、职业稳定性等方面的情况不同,很难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因此,他认为,规定只是个参照,具体的执行还要视情况而定。
该负责人还介绍到,该规定对于防止房地产开发过热将能起到一定效果。
另一银行界人士认为“目前的不良贷款率有抬头的趋势,尤其是二手房、二手车等信贷业务”。他认为新规定对于不良贷款率的调整会有一定的作用;银监会的标准只是一个供参考的框架,各银行还会制定自己的标准。
市民:对个人生活影响不大
调查显示,市民对新规定的反应并不热烈。一些收入水平较低的人士认为新标准对自己影响不大,因为人们不可能超越自己的经济能力去贷款买房。
公司职员陈小姐(月收入3000-4000元)认为一个人的收入不太可能长期处于同一个层次,政策制定者应考虑到那些愿意承担较大还贷压力者的意愿。
月收入三万余元的私企经营者蔡先生则认为这个标准偏低,“具体的数额应该和最低生活标准挂钩,不可以笼统地一概而论。”
(编辑:冯怡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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