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曾惊动公安部出动直升机抓捕的毒贩区伟能昨天(3月8日)在广州中院过堂,他和另外3名同案人被指控涉嫌跨国走私贩卖毒品海洛因266公斤。
出动直升机抓毒贩
截断跨国运毒线路
第一被告人朱志伟,48岁,广东省新会人。从1972年开始,住在香港的朱志伟先后7次因偷窃罪、行劫、赌博、制造毒品等罪名被香港法院判处监禁,其中最长的一次被香港法院判监禁31年6个月。2003年3月18日,朱志伟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被逮捕。
2003年3月16日,本案东窗事发,公安部门出动两架直升机、数十名干警雷霆出击,一举抓获了第二被告人区伟能,其苦心准备打开的缅甸经广州中转至加拿大的陆上运毒线路也随之幻灭。
广州-香港-加拿大
毒品贩卖流水作业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6月,区伟能伙同朱志伟等人密谋,由朱志伟负责将海洛因从中国大陆走私到香港,再由同伙从香港走私到加拿大交给区伟能贩卖。同年6月下旬,区伟能向贩毒分子购买了320件海洛因,并指使同伙杨伟明偷运到广州市果菜街一套住宅存放,伺机走私出境。
同年8月上旬,杨伟明在江湾大酒店门口将115件海洛因交给朱志伟,朱志伟又指使其马仔将上述毒品海洛因偷运到香港。同年8月30日,朱志伟在香港交接100件海洛因时被香港警方截查,朱志伟等人驾车分头逃离现场。
其同伙将装有毒品的小型货车弃置在香港上水旭满屋苑一死胡同,后被香港警方查获并在该小型货车上缴获100件海洛因,共重69公斤。
2002年12月23日左右,区伟能电话指示居住在珠江半岛花园的妻妹陈燕华把存放在她房间里的用旅行袋装着的14件海洛因(每件700克)带到珠江半岛花园门口交给朱志伟。之后,朱志伟将贩卖所得毒资港币70万元分两次送到珠江半岛花园门口交给陈燕华。
审理持续四个小时
三名被告当庭翻供
检察机关认为,朱志伟、区伟能的行为均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杨伟明、陈燕华明知是毒品而参与运输,其行为均构成了运输毒品罪;区伟能归案后,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重大案件,具有立功表现,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对检察机关的指控,4名被告人在庭上辩解不一,第一被告人朱志伟承认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只是请求法庭认可他具有自首情节;区伟能、杨伟明和陈燕华都当庭翻供。
由于案情复杂,昨天的审理持续了4个多小时,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编辑:冯怡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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