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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0 07:19:32 南方都市报
南方网讯 昨天(10月19日),被广州市检察院列为四大群众举报职务犯罪典型案件之一的广东建总实业发展公司原总经理梅春保涉嫌职务犯罪案公开审理,梅春保及其三名下属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三宗罪。
梅春保今年61岁,湖北省黄梅县人,案发前任广东建总实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建总实发公司)总经理,广州粤建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建总公司)董事长。和梅春保同堂受审的还有建总实发公司原副总经理、广州恒福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福公司)总经理朱植培,建总实发公司开发部经理、粤建总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植勋,以及建总实发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粤建总公司董事吴达全。
检察机关指控,梅春保、朱植培、陈植勋、吴达全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的手法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其中,梅春保贪污共得赃款人民币122.8万余元,朱植培贪污共得赃款人民币104.94万元,陈植勋贪污共得赃款人民币35.1万元,吴达全贪污共得赃款人民币24.8万元。
梅春保等人的第二项罪名是受贿。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5月至2002年1 2月,梅春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合人民币16万元和单钻石镶K白金戒指一只(价值人民币2万元)。朱植培等三人也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收受他人财物1万元至18.1万元不等。
梅春保和朱植培还涉嫌将截留进小金库的收入集体私分,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据指控,1997年10月至2001年11月,建总实发公司在被告人梅春保的主管负责下,将截留进小金库的公司收入集体私分,累计人民币161万余元。2000年12月至2003年12月,广州恒福物业有限公司在被告人朱植培的主管负责下,将截留进小金库的公司收入集体私分,累计人民币130万余元。(编辑: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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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记者吴秀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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