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从今天(3月1日)起,广州市交警部门将对车辆损坏、人员轻伤的交通事故实行“自行协商快速处理”。为了便于现场取证,司机上路时别忘了带上粉笔或其他工具,以备在发生事故时做好标记。交警部门将对减少交通影响的驾驶员予以从轻处理。
及时撤离现场将从轻处罚
广州市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从今天起,发生事故后,只要车辆能够移动,要先让出道路再去“讲理”,以确保道路畅通。新办法规定,即使你在事故中受损害,但你的车堵塞了交通,交警有权要求你的车辆撤离现场。对那些主动撤离现场,将影响交通的程度减少到最少的驾驶员,交警可以考虑从轻处理。如果两车轻微碰撞,二者都有争议并需要保险公司赔偿的,可以先自行把两辆车的四个轮子的位置标出来,用粉笔做下记号再将车开走,并报告交警部门,对这种不阻塞交通的做法将给予从轻处罚,而占道讲理的将给予从重处罚。
无责任方事故车辆可不扣
如果肇事方车辆无问题、无逃逸可能、又有赔付能力的,交警也可以视情况决定不扣车。对于两车轻微相撞,双方对事故责任都认可,并不用保险公司赔偿的可以自行离开。新办法则规定,小交通事故不管双方是否愿意,执勤交警都有权要求驾驶员将车辆马上移开,恢复道路交通。双方驾驶员可以站到路边谈赔付问题。
交警做准备迎接新法规
广州交警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将实行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新措施,主要目的是尽快清理现场,减少塞车,方便群众。为此,交警部门已做好了充分准备,专门对交警进行学习培训,要求每一名交警随身携带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手册,并熟悉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详细规定。有的交警还配备了照相机,可对事故现场拍照。
三种情况可不必报警
1.单方发生事故没有造成乘车人受伤或公共财务损伤,且不需要向保险公司索赔。
2.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事实无争议,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各方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且现场履行了赔付手续,今后互不追究。
3.在交通事故情节简单,责任明显,事实清楚,仅造成车辆轻微碰撞损伤,没有人员损伤并且没有损坏市政设施或交通设施,也不需要保险公司赔偿。
注:如果撞坏市政设施,无论情节是否严重都要报警,否则按逃逸处理。
以下情况交警将从轻或不予处罚
1.对自行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从轻或免予处罚;
2.执勤民警对现场履行了赔偿义务的当事人,不再滞留当事人牌证和暂扣车辆;
3.对无责任方并已解决赔偿手续的,不再滞留当事人的牌证和暂扣车辆;
4.对双方当事人均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互碰事故记录卡”,并仅造成车物损失3000元以内的交通事故,由双方当事人填写记录卡,相互交换记录卡后撤离现场,到各自承保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责任人不作处罚。(编辑:何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