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昨日(6月21日)报道了了《低保救济金=“养懒金”?》之后,在低保救济对象乃至广大市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很多市民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读者反映,绝大多数低保户还是为生活所迫,不少领取低保金的人甚至有“面子上很难看”的感觉,他们中相当多的人通过各种方式包括经常参加公益劳动等回馈社会。东山区的一位低保对象表示,有工作能力的人不去工作却去领低保,这是“贪污”行为!
【反应】
低保户罗生明:
我觉得很不安,面子上很难看
在东山区共和东社区做义务治安员的低保户罗生明说:“有些低保对象拿了国家的钱,就不去工作了,这样肯定是不行的。在我看来,有工作能力的人不去工作,而吃国家的救济,这就是一种‘欺骗’、‘贪污’!我现在年纪大了,找了很多次工作都没有找到,没办法只好领低保,但这样做我觉得很不安,面子上很难看,所以现在就天天来社区帮忙,也算是对社会的一点回馈吧。如能找到工作的话,我就去工作,不领低保金。”据了解,罗生明现年54岁,1996年下岗至今没有找到工作,一个人居住在1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里,生活十分困难。因为年龄大没有单位愿意接收他,所以只好领取低保金。领取了低保金之后,罗生明并没有拿了钱就走人,而是主动到社区帮忙,社区工作人员上班他就上班,别人加班他也加班。几年来,从来没有领取过一分钱的工资。现在,罗生明还担负了社区计划生育行风评议监督员、巡逻队队长等工作,这些工作都是义务的。
据该社区治保主任黎丽珠介绍,该社区共有低保救济对象8户、20人,绝大部分救济对象都是单亲家庭或是残疾人,这些人长期找不到工作,就主动到社区参加公益性劳动。
何先生(上班族):
如果低保救济金拿得太容易,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一些人的惰性。我建议,领取救济金的人应该像职员上班才能领取工资一样,有工作能力的救济对象要参加一定量的社区劳动,比如说看自行车、巡逻、带小孩过马路等等。当然,时间也不能太长。
彭女士(公务员):
低保救济金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府救济内容,在社会上发挥的作用是值得肯定的,但要杜绝所有制度和管理漏洞也是不太可能的。何况,“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会有”。怎样将“输血”制度转化为“造血”制度,也可能是解决低保救济金变为“养懒金”的重要方法之一。
我认为:首先,对那些四肢健全、有劳动能力的人不应该长期发放低保救济金,而是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其次,加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最后,要加强教育组织工作,思想的改变才是真正的拯救之道。
赵先生(社区居民)
为了减少一些人拿了低保金而不工作,建议民政部门在审批救济申请时,多听听周围居民的意见,让大家投票决定是否批准。同时,也可建立惩罚机制,有能力而不愿意工作或者嫌工资待遇不好而不愿意工作的,一定时间内不再发放低保金。
【调查】
部分城区三成低保对象是空挂户 人户分离造成监管难
据一些民政干部反映,除了对低保对象的调查、审批和监管难之外,“空挂户”的大量存在也是一个头痛问题。
据介绍,由于老城区的改造,很多低保对象离开了原先的居住地,比如中山路、解放路等地的一些低保户,在城市拆迁中不少人已经搬到了海珠、天河等地,但他们的户口却依然留在东山、越秀,申领救济金也在户籍地。据一些民政干部透露,在越秀、东山等老城区,低保“空挂户”的情况相当严重,甚至有的区“空挂户”已经占了低保户总数的三成。“空挂户”的存在造成了各个区之间低保负担的不均衡。更重要的是,户口与居住地不一致导致对这部分人的家庭收入等情况难以监控,在一定程度成为个别懒汉申领低保金的诱因。
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救济处潘应强处长说,由于社区居委会人手不足等原因,往往很难了解低保“空挂户”在就业、收入等方面的情况。
近三成低保户是“空挂户”
越秀区政府综合科工作人员表示,“空挂户”现象在越秀区普遍存在。
根据民政部门的最新统计,越秀区低保户中空挂户占29.5%.从越秀区公安分局户籍科提供的数据来看,2002年,越秀区的“空挂户”
约为11万户,到去年年底上升到12万户。东山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唐倩文科长透露,低保“空挂户”在东山区也很多,占该区低保总人数的30%左右。
各城区之间负担不均
按照规定,凡符合低保救济条件的,民政部门将发放一定数量的低保救济金。越秀区民政干部表示,“空挂户”住在天河、海珠等区,户籍却留在越秀区,这些低保户未能给越秀区作贡献,却要越秀区提供每人每月数量不等的低保救济金,给区财政造成一定的压力。
与此同时,“空挂户”现象的存在也造成了各个城区之间低保负担的不均。有民政干部表示,伴随着城市的发展,很多年轻人离开了原来居住的老城区到新城区创业、生活和纳税,而很多生活困难或者就业困难的人就留在了老城区,这部分人之中相当部分是低保对象。他还表示,天河区是新城区,低保负担就很轻,而越秀、荔湾这些老城区相对就重得多,客观上造成了不公平。
老城区教育资源留住户口
越秀区民政局陈远征科长分析,“空挂户”形成的直接原因,是旧城区改造、老城区居民搬迁造成的:越秀区作为老城区,具有地处市中心、生活便利等优势。拆迁居民搬迁到新区之后,当地小区可能存在配套设施不齐全,甚至没有居委会、没有门牌号等现象,导致拆迁户的户口留在了老城区。越秀区政府综合科工作人员也表示,越秀区作为教育强区,具有丰富和高质量的教育资源,拥有越秀区的户口,《孩子》网络版上学就可以作为地段生,参加全区范围内的学位派位。这是造成越秀区拥有众多“空挂户”的主要原因之一。
另据东山区民政部门干部介绍,一些老城区的低保对象到新城区的廉租房居住,但是按照相关的规定,这些人也不能迁移户口,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空挂户”的产生。
【探讨】
能否实行居住地管理?
伴随着城市的发展,低保对象的流动规模越来越大,管理也越来越困难,一些区提出:“低保对象能否进行属地化管理?”有关专家也表示,改变低保对象的管理办法,涉及到很多政策的改变,按居住地管理也会产生很多新的问题。
[建议]改户籍管理为居住地管理
部分老城区的民政干部认为,造成“空挂户”出现的一个制度上的原因,是目前正在执行的对低保户实行户籍管理制度。越秀区民政局社会救济福利科陈远征科长提议:“能不能对低保户实行居住地管理?能不能在广州统一的大户籍内,对低保对象采取居住地管理的方式?”
越秀区民政局负责人说,单靠一个区的力量是不够的,加上各个区的政策衔接问题,容易形成管理上的漏洞。对低保户实行居住地管理,能够随时监控低保户在全市范围内的房产、家庭收入等基本情况,可能会收到一步到位堵住管理上的漏洞的效果。
[政府]目前还只能采取户籍管理
广州市民政局潘应强处长表示,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低保金的发放和领取还必须按照户籍管理制度管理。如果改变了管理办法,将会涉及到财政制度、各级财政的负担比例划分等问题,这将会是一个复杂的工程。短时间内还不可能改变。
【部门意见】
低保负担不会全市统筹
区财政分担比例年内有望下降
低保“空挂户”的存在和增加,既增加了低保对象的监管难度和成本,也给一些区的财政造成不小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有民政干部建议,低保救济金能否做到市级统筹发放?能否降低区级财政负担比例?
越秀区一年增100多万
据了解,广州市从1995年开始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1999年开始,社会保障的对象有了拓宽,除了民政部门的救助对象之外,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困难家庭等都纳入了社会保障的范围,低保救济户和低保救济金呈逐年增加趋势。
相对而言,老城区在低保救济上的压力更大。越秀区民政局负责人说,2002年越秀区的低保户为1508户,发放低保救济金500多万。2003年低保户增加至1699户,低保救济金达660多万。2004年全年低保户可能在1800户左右。
区财政负担比例有望下降
据了解,深圳的低保金支出中,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的担负比例为1:1.在全国的很多地区,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的担负比例也大多为3:7.
据介绍,广州市的低保资金来自省级财政、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三个部分,其中省财政负担的一部分,已在上世纪90年代末一次性支付300万元给广州市。市级财政负担相对来说很小。相比之下,区级财政的负担就相当沉重,低保资金中90%以上都来自区级财政。
民政部近日要求在全国尽快建立“最低生活保障自然增长机制”,这意味着广州低保金将根据消费水平和工资水平的增长而每2-3年调高一次。这样区级财政的负担将更加沉重。
潘应强透露,广州市民政局年内将组织由民政、财政、统计、社会保障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讨论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的担负比例问题,区级财政的担负的低保支出应该有所下降,但是具体的幅度还不能确定。(编辑: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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