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第96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开幕以来,广州市警方一千多辆警车警灯闪烁、马不停蹄地巡逻在大街小巷,以确保交易会安全顺利进行。为了确保巡逻警车使用的规范,广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诚邀广大市民群众进行监督,若发现巡逻警车和巡逻执勤民警违反有关规定的,可直接打电话向警方举报、投诉。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广州市公安机关投入治安巡逻防控的警车越来越多,警用装备越来越强。广州市公安机关向来注重抓好警车(粤警牌号车辆)的使用和管理,2000年率先出台了“警车车窗不准贴粘有色玻璃纸”的规定,方便群众报警和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并严格执行非执行紧急警务时不准鸣警笛、穿便衣不能驾驶警牌车辆等规定,保证警车的正常使用和不扰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公安机关巡逻警车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街面见警率、见车率,更好地为社会治安服务,广州市公安局近日特地制定了巡逻警用汽车使用管理及巡逻执勤的有关规定,对巡逻警车使用及巡逻执勤工作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详细的指引。
同时,公安警务督察部门表示,巡逻警车的使用和管理除了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力度外,也应公开接受市民的监督。市民若发现巡逻警车及执勤民警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可向“110”或警务督察专线83118040举报。
五类违规行为可举报
一、专门用于路面巡逻执勤的警用汽车严禁挪作他用,车窗玻璃不得粘贴有色玻璃纸。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内物品摆放有序,严禁在车内摆放任何与执行警务无关的物品。
二、执勤民警必须保持良好的警容风纪,巡逻警车停放在道路时,执勤民警除工作需要外,不准坐在车内。严禁在车内睡觉、吸烟、脱鞋、听音乐、看书报、吃零食等。
三、民警驾驶巡逻警车在城区范围内执勤,采取机动巡逻和步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白天,巡逻警车和执勤民警实行机动巡逻与步行巡逻交替进行勤务;深夜时段,以机动巡逻为主。
四、执勤巡逻警车停靠时,必须停放在不妨碍交通和便于群众报警、求助及处警的位置。执勤民警接到群众报警、求助和发现警情、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必须立即下车按规范处置。
五、为方便群众报警求助,巡逻警车除遇到下雨、风沙、高温等特殊情况外,严禁完全关闭车窗,每扇车窗必须保持10厘米以上的缝隙。
市民群众在举报、投诉巡逻执勤民警违反上述规定行为时,请提供有关巡逻警车的车牌号或车身编号、民警的警号、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留下真实姓名、地址或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警方将依照法律、法规保护举报人、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控告人以及举报、控告的内容给予保密,以保障举报人、控告人的安全。但对蓄意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错告的,将作出解释和必要的批评教育。(编辑:何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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