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记者昨日(10月13日)获悉,10月1日起,广州市再次调整就业资助政策,增加每月50元岗位补贴,将社区就业岗位增加到30个,并降低年龄,扩大了资助范围。预计今年就此项目政府资助金额达1.5亿元。
岗位增到30个
近年来,广州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总量、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逐年下降,但每年还结转近8万失业人员,特别是其中还有近400户“零就业家庭网络版”。
广州市就业办副主任刘建平介绍,这次就业资助政策调整,变化最大的就是增加了岗位补贴项目。
根据以往政策,企业每招收一个下岗失业人员,政府补助企业一笔资金,但收效不甚理想。政策调整后,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中首个就业人员从事社区就业或企业招用“4050”人员,均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这是分到个人的,要每个月签收的。”刘建平说。
调整后的资助政策将社区就业岗位由之前的20个调整到了30个。原有的公厕管理、废品回收等不再出现,取而代之的是街道咪表管理员、物业管理员等新工种。
据介绍,调整后的资助政策放宽了条件,从事社区就业的年龄条件由过去男45岁以上,下调到现在的40岁。资助政策对特困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均不设置年龄条件,且从事社区就业的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资助。
社保扶持到个人
男40岁、女35岁以上的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以及男35岁、女30岁以上的广州农转居人员从事规定的30个社区服务岗位就业,或各类用人单位安置符合的随军家属、招用男45岁、女35岁以上的本市下岗失业人员以及男35岁、女30岁以上的本市农转居人员,随军家属或本市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政府给予1年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资助,不含个人缴费部分。而特困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从事社区就业的,政府给予全额社保资助。随军家属另增加1年的医疗保险费资助。
对组织本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就业的组织单位和区就业办,按就业人数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5元(特困下岗失业人员100元)和5元补贴;对成功介绍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按每人100元给予补贴,其中属特困的给予200元补贴。(编辑:杨格)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