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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8 17:45:01 羊城晚报
南方网讯 年关将至,各种犯罪分子也别想乘机“捞一把”!今天(12月28日)上午,广州市天河火车东站的广场上,天河区人民法院庄严宣判,一群犯罪分子要蹲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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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被判刑。吴万生摄 |
于岩松和王海涛两个年轻人今天可知道有些事“不好玩”了,这两人居然想出在今年7月11日,邮寄一封信件给燕塘公司总经理,索要15万元,不然就要向燕塘公司产品注射毒物诋毁公司声誉,制造恐慌。玩“危险游戏”肯定是要自食其果:于岩松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王海涛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纪军思等八人抢劫团伙的下场就更“惨”了。除了一名判了五年有期徒刑,其他都是10年以上的重刑。这伙人从去年12月14日开始,疯狂地以箍脖子、拳打脚踢的方式殴打事主,抢手袋、手机、金戒指等财物,有数人受重伤,直到2004年3月13日晚上10时许,纪军思、肖平、李维强、韦贞标到天河区华南快速干线与广园快速路交界的人行天桥南侧下楼梯处,对途经该处的被害人廖某以箍脖子、拳打脚踢的方式进行殴打,将被害人打成轻伤,抢走现金460元及手机,在逃跑时被治保队员当场抓获。
曾又才等三名来自湖北省仙桃市的家伙好像玩得“高明”些,照样要去吃“牢饭”。2004年3月间,曾又才纠集徐四明、吴珍元经预谋后,以“湖南省岳阳市正宏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严中华”的名义打电话联系被害人,邮寄宣传资料,推销“高分子防化膜”,然后假扮买主向被害人购买“高分子防化膜”,骗取被害人信任,再假扮该公司业务科长在交货地点附近望风,用低价的普通聚乙烯编织网冒充高价的“高分子防化膜”交货,先后骗取了多名被害人货款,得手后携款逃匿。法院判决三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0年和两年。
(编辑:唐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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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记者 林洁 通讯员 天法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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