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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19 10:34:25 新快报
南方网讯 记者昨日(1月18日)从广州市外经贸部网站局获悉,广州市已制定14条扶持和促进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措施。措施中明确指出,“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对民营企业造成的不公平待遇,阶段性地给予政策上的倾斜,使民营企业处于同一起跑线”。
可申请反倾销应诉资金
据悉,凡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民营企业均可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国家出口机电产品研发资金及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三年)、反倾销应诉资金、科技兴贸专项资金等。
民营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登记制,申办进出口经营资格由商务部对外承诺的10天办结,缩短为原则上当天办结,属特殊情况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
措施还规定,鼓励民营企业以品牌、技术、专利、资金等优势与外商开展合资合作,外资股权占25%以上的,享受外资企业优惠政策。
记者了解到,外经贸局拟在进出口配额分配上打破所有制的限制,对民营企业优先安排。如对2004年度的纺织品配额灵活条款年增率作适度倾斜;对2004年度的供港活禽配额在原有的基数上适当调整加大民营生产企业的比例。
公平进入广交会高交会
针对目前出现的民营企业进广交会难的情况,省外经贸厅称,95届广交会的品牌类展位候选企业将由各市外经贸局根据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出台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推荐。按评分标准对各项评审指标评分,30分以上的,可列入本市第95届广交会保证性品牌类展位候选企业名单。
市外经贸局贸发处称,措施规定民营企业申请参加“广交会”、深圳“高交会”等境内大型国际商品交易会,在摊位安排上享受与国有、集体企业同等待遇,并给予适当倾斜。
而对刚获外贸经营权、出口规模尚未达到申请摊位规定条件的民营企业,如其产品被评为省级(含广州市)以上名牌产品,或生产规模较大、产品市场占有能力强的企业,适当给予安排。
首个CEPA投资项目拟落户
记者另从商务部和省外经贸厅了解到,经广州市外经贸局初审并于1月6日上报审批的“关于设立外资企业新柏泓(广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请示”的项目,是自CEPA实施以来商务部受理的第一个符合CEPA条件的投资项目。
该项目由香港新柏泓有限公司出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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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怡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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