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1月16日)召开的全市整治行业乱收费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明年秋季开始,江门市将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即免除所有农村户籍学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
由于此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已免收,今后农村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只需缴纳书费。市教育局负责人在会上还就群众关心的教育收费问题进行了解释答疑。
教育收费太贵?
收费遵守“一费制”标准
针对部分家长反映教育收费太贵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2005年秋季调整“一费制”标准后,城市中小学收费标准是有所提高,但比改革前仍减少学杂费收入3000多万元。江门市的“一费制”标准全部在省制定的最高限价之内。如果学生按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教育部门既可以确保学位的供应,亦可以保证学生的经济负担是适宜的。
有个别家长反映自家学生缴费比其他学生要高,该负责人分析,主要原因有四个:一是部分学生不在户口所在地入学,又不符合享受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条件,要缴借读费;二是个别高中学生不按教育部门的录取入学,自愿要择校,为此要缴择校费。三是进入一些改制或民办学校;四是江门市中小学收费城乡之间、普通学校与优质学校之间差距比较大,城市优质学校学费标准略高,如江门市“一费制”标准最低的农村小学为208元,城市省一级小学为340元。初中农村学校为330元,城市省一级学校为516元。高中农村学校最低为688元,省级重点以上的普通高中为1400元。对比周边城市,江门市中小学“一费制”标准低于珠海、佛山,与中山、广州、肇庆等市基本持平。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市委、市政府已经决定从2006年秋季开始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即免除所有农村户籍学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大幅度、全面降低群众教育支出的愿望很快就会实现。
“一费制”以外收费
家长可查看收费许可证
目前,江门市根据相关政策,已制定了规范“一费制”以外收费的文件,这部分收费符合政策,是开展教育教学所必需的。目前,江门市“一费制”以外收费的项目主要包括:住宿生住宿费、高中阶段择校生择校费、城镇中小学生体检费、高中会考费、军训食宿费、城镇中小学校服费等统一管理的收费项目,还有一些供学生选择的如课后管理午托晚托费、校外活动费、在学校的伙食费等。可选择性的收费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为原则,按规定申领收费许可证,并进行收费公示。
该负责人提醒家长,面对学校或教师提出的收费要求时,可以查看收费许可证,或拨打市教育局、物价局的咨询电话,了解学校收费的合法性。对于部分社会上的办学团体、商业机构要求学校代办保险、代招补习班学生等涉及收费的行为,甚至是代发广告宣传单张等行为,容易被家长和学生误会为“一费制”以外的收费,市教育局已经明确要求学校必须制止这种行为,避免引起学生和家长的误会。
此外,针对部分家长反映有关学校开办的补习班、培训班比较多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学校利用周六、日开展的兴趣班,必须有明确的实践技能内容、符合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活泼发展的要求,同时坚持以学生和家长自愿为原则,并必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学校不准与其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在校内开办补习班。
下一阶段,教育、物价等部门将继续重点采取措施,坚决杜绝中小学乱收费、违规收费现象,切实减轻群众的负担。(编辑: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