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业主违规擅改房屋结构后出租给楼下邻居带来隐患引发纠纷不断
随着新城区的崛起,旧城区的老化,不少江门人开始出租旧楼供新楼。其中,有些业主把一个单元隔成多个房间,租给不同的人,这样收取的租金会多一些,也相对容易租出去。可是接下来却麻烦多多:由于擅改房屋结构而令楼下出现渗漏,引发邻里纠纷。据江门市房产管理局统计,2004年至今年5月,该局接到关于住宅违规改建的投诉就达633宗,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还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
在加大对违规改建现象管理力度的同时,近段时间,江门市房产局建议该市政府制定《江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实施意见》,希望以此规范市民的房屋改建行为。
个案:楼上改建楼下臭水横流
说到楼上邻居把房屋改建的事,住在高第里的陈姨至今仍满肚怒火。陈姨和丈夫李伯住在这里差不多20年了,现在孩子们都大了搬了出去,只有两个老人在家。去年底的一天,他们听到楼上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还看到农民工从楼上的屋里搬出一些碎砖块。当时李伯说:“他们不会是在屋里拆墙吧。”陈姨还说他:“拆就拆,不关我们事。”
楼上装修也后没多久,就有五六个年青人搬了进来。接着,他们闻到自家的房间有异味,厨房的墙也渗水了。不到一个星期,渗水的地方多了一层绿色,边上还长出茶色的霉,整个房间散发着一种恶心的粪便的臭味。他们到楼上敲门找邻居,可是邻居早搬出去了,租住进来的年轻人打开门,他们才惊愕地发现,原本跟楼下一样结构的房屋,三个单间隔成了5个房间,且都装有水龙头,厨房的位置也成了一个单间,还安装了座厕。
“天啊,原来家里厨房顶部流下来的那些水是粪水!”陈姨老俩口气得破口大骂,可是租住者说:“不关我们事,你们找包租婆吧。”打电话给邻居,对方根本不当一回事,只是强调:“我家的房子我有权弄。”打得多了,对方根本不接电话。没有办法,陈姨只好天天上楼敲门,叫楼上那班租住者来家里看看自家的“惨状”。此举果然有效,看了几次后,楼上的几位年轻人相继搬走了。陈姨家算是暂时安宁了,可是她仍在担心,不知楼上啥时候又会有人搬进来。
人大代表建议:整治私改结构的出租屋
今年3月,江门市人大代表郑仕进向政府提出《关于整治私改房屋结构出租屋的建议》,建议江门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私改房出租屋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下大气力彻底整治私改房出租屋的问题,尽快消除各种隐患。
据郑仕进等人大代表调查,江门市的旧城区普遍存在着私改房出租屋的问题。江海区的蓬苑、江翠等社区的私改房出租屋问题尤其严重。有的出租屋将原来两房一厅的房屋改为4间独立房屋,有的甚至改为7间独立房屋,分别出租。改造后,原来只需一个厕所的可能要改为4个或7个厕所,但除了原来的厕所是接通到化粪池外,其它都是直接接通到下水渠,下水渠就变成了化粪池。这样,不但造成下水渠堵塞,而且还经常污水横流,臭气熏天,造成极大的卫生隐患。同时,改建后的房屋普遍有渗漏现象,经常造成邻里纠纷。改建房存放煤气瓶也经常骤然增多,非常危险。过于密集的出租屋,居住的人员也比较复杂,也容易造成治安隐患。
人大代表指出,这些私改房出租屋,不但存在着卫生问题、安全问题、治安问题,而且还经常被群众投诉,加剧了邻里矛盾,增加了群众纠纷事件,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近两年来,人大代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建议,但由于种种原因,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完全解决。
房产局:住宅违规装修改建投诉600余宗
今年6月,江门市房产管理局就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作出了调查。据该局统计,2004年至今年5月,该局接到住宅装修违规改建的投诉共6 33宗,经调查核实属违规改建行为的共402宗,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共402份,进入行政处罚程序的共53宗。单是江南辖区就有152间私自改建房屋,其中属违规改建的有86间,没违规改建的11间,属其它违规行为应由其它部门处理的4宗,无法调查取证的51宗。该局已向违规行为人发出《通知》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作出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但与此同时,房产部门也认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毕竟属于建设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对作出警告和罚款之后仍拒不整改的装修人,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建设部制定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也无权作出“强行拆除、恢复原貌”的行政处罚。
由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本身法律层次及处罚力度低,执法成本远高于处罚金额,违法收益远大于守法收益,违规现象还是不能彻底解决,群众仍然不满意,投诉仍然不断增加。因此房产部门向江门市政府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
例如针对不同的违规行为,依据不同的法规实施管理和处罚,提高整治效力。比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对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和增砌墙体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处罚;对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违规行为,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实施处罚等等。(编辑:文芬 实习生:梁坤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