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08-18 16:52:28 梅州日报
南方网讯 为减轻农民负担,今年梅州市全面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在这次税费改革中,调整合并镇、行政村建制,调整中小学布局,深化镇级机构改革和清退编外人员等是主要的配套措施。能否做好这些工作,关系到税费改革的成败。梅江区委、区政府以超前的战略眼光,从2001年起,在积极稳妥推进区级机构改革的同时,对辖区内的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学校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人员消肿,为税费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改革:势在必行
2001年5月,市委调整梅江区领导班子后,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黄开龙等领导成员到基层调研时发现,各镇、办事处普遍存在编外人员多、经济网站负担重、人浮于事问题突出等现象,5个城区街道办事处,除江南外,其它办事处由于经济发展空间小,负债严重,甚至到了没法开门办公的地步,“金山不金,城西不城,东山难于再起,五洲困难重重”的顺口溜,真实地反映了当时江北四个街道办事处的窘迫状况。区领导在调研时还发现,村、居委干部过多,也是造成镇(办)、村两级经济负担过重的原因。
梅江区要加快发展,就必须进行改革,轻装上阵,这是梅江区委、区政府领导在进行分析后形成的共识。他们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梅江区前途负责的态度,扎实有效地推进一系列改革。
机构:镇、办事处撤并40%
梅江区在机构改革中将东山街道办事处和东郊镇并入金山街道办事处,撤销城西街道办事处和西郊镇,设西郊街道办事处,将五洲街道办事处并入城北镇,镇、办事处由原来的10个减少为6个,减少40%,远远高于省要求15%的标准;撤并减少24个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由原来的116个撤并为92个。如何科学合理地调整划分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是改制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梅江区在深入调查、论证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精简机构,减少人员,节约开支,有利于行政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取长补短,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的要求,先调整村(居委会)后调整镇(办事处)。该区明确按照管辖户数不少于1500户的标准来划分村(居委会);以省标准“一个街道常住人口4.5万人左右”作为调整镇(办事处)规模的尺度;同时遵循区域不交错、资源合理配制、利益趋同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居民居住的地缘关系、资源配置、适度的管辖人口和人们的心理认同感等社区基本要素划分镇。
对被撤并镇(办事处)、村(居委会)的集体财产,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审核,统一并账,统一管理,并将有关的债权、债务关系,按法律程序明确转移到新组建的镇(办事处)和村(居委会)。
人员:清退、精简、安置
梅江区对相关人员分流严格按照省“三定”(定员、定编、定岗)方案,采取先清退编外人员,后精简编内干部两步走的方式进行。
2001年该区共清退镇级编外人员478人。为了确保清退编外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该区坚持做到:一是清退对象公开公正。该区明确清退行政编制以外的所有人员,各镇(办事处)的主要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做好清查工作,认真查找有关档案,从党委会议记录、工资发放表册等有关资料中逐个核实,分类造册统计,并向全体干部讲明清退范围,公布清退对象名单,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应清退的对象一个不漏。
二是思想工作做深做细。该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上下一盘棋,分别到各镇、办事处指导协助抓好这项工作。对群众的质疑、咨询以及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同时要求各镇、办事处党政一把手亲自动员,分工负责,找每一位清退对象谈话,讲政策,摆道理,不厌其烦地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清退对象从不理解到理解最后到支持。
三是补偿资金一步到位。该区明确要求,各镇(办事处)要从维护社会稳定高度,解决好清退安置人员的补偿资金问题,发给清退人员补偿资金必须一次付清,不得拖欠。
四是补偿标准一致。该区在清退安置中,实行一次补偿,不留尾巴。依据《劳动法》及有关合同制工人的安置政策确定补偿标准,按一年工龄补一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规定,计算补偿金额,一次性买断处理。同时,充分考虑到编外人员的利益,特别是许多编外人员工作时间长,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允许各镇、办事处根据各自的经济能力,分工龄长短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对清退人员所作努力和贡献在经济上予以体现。这样,使绝大部分被清退的人员都能接受这种合理的补偿方法,办理买断手续。
离岗退养是分流在编人员的主要途径。该区参照省的做法,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退休、提前离岗退养的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据统计,该区各镇(办事处)共有58人离岗退养。
与此同时,该区重新核定村委会、居委会干部人数,在换届选举中,农村村委会干部定为4人,居委会干部1万人以下配4人,1万人以上配5人,村委、居委干部与党支部委员实行交叉任职。这样,全区共精简村、居委干部336人,减少44%.该区还对在区、镇(办)机构改革中超出领导职数的10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全部进行了妥善安置。
教育:撤并小学12所,安置教师290人
为保证教育质量,节约教育经费,同时有利于教育教学管理,梅江区实行撤校并班。对小学设置、布局进行科学的优化调整。一是对学生人数少,同一区域内几间学校距离不远的学校实行撤并。全区共撤并学校12所,被撤并学校的学生到就近的学校就读;二是对班额少、办学规模小、交通不便的地方实行留点并班,保留1至3年级的低年级教学点,高年级学生集中到镇中心小学或距离较近的完小就读;低年级生源少、难于开班的教学点实行复式班教学或隔年招生。通过撤校并班,使教育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节约了教育经费,有利于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在撤校并班的同时,梅江区根据实际需要分流教师,优化组合。该区按照一定的师生比例(1∶20至1∶23)重新核定小学老师职数。这样出现了290多名富余教师。如何解决呢?该区的措施是“三不变一动态”,即公职身份不变、工资待遇不变、工资发放渠道不变,实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分流人员在新岗位上的收益上交原所在单位,统一归区财政收入。
安置工作有三个渠道:一是挑选一部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业务能力强,胜任教学的小学教师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中学工作;二是由各镇(办事处)安排一部分小学教师到小学、区直部门、镇(办事处)、村委(居委)等集体单位办的幼儿园工作;三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一部分教师到私立小学、幼儿园或新办的公助小学、幼儿园工作。此外,对到龄退休、长病、调动等教职工另行安置。通过以上措施,所有富余教师都得到妥善安置。
梅江区的这些改革措施,进一步理顺了关系,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各级财政负担。据统计,该区通过机构改革,人员消肿后,有效地减少了镇(办事处)、村(居委会)财政供养人员814人,其中编外人员478人,减少村、居委干部336人,每年可节约区财政和镇级经济负担433万元。镇、办事处的整合,增强了办事处的发展后劲,干部整体形象得到改变,工作效率提高,节约了开支。更重要的是经济发展空间增大后,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调动。(编辑:李美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