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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4 08:33:29 梅州日报
南方网讯 为加大创建文明城镇工作力度,推进梅州市城市化进程,梅州市文明委于前日(8月2日)在蕉岭县召开了全市创建文明城镇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交流了梅州市近年来创建文明城镇的工作经验。市领导古小平、林碧红、李俊夫出席了会议。
1995年10月梅州市被省确定为创建文明城市先行点。多年来该市各级党委政府扎实开展以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城镇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市委副书记古小平在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梅州市创建文明城镇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通过“创建”活动,使全市城镇面貌发生了明显改变,市民的文明意识、生态环境意识逐步增强,目前梅州市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的创建格局逐步形成,创建效果逐渐显现。
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创建工作,古小平提出当前要认真落实刘日知书记在7月27日创优工作座谈会上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全市的“创优”工作,积极推进文明城镇建设。在建设中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尊重人、服务人放在首位,致力提高市民的现代文明素质,为市民提供一个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二是坚持为民造福的原则。以广大群众欢迎不欢迎,赞成不赞成作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不断满足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给广大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三是坚持社会可持续发展原则。要立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镇,注重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要从人的生存环境、生活质量和长远利益出发,努力做到经济网站、政治、文化、环境、资源、人口的协调发展。四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以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突出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抓好规划制定,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抓紧编制好城镇发展规划;二是要抓好建设管理,结合镇区建设和改造,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各项功能,同时通过建章立制,完善管理;三是要抓好创建载体及典型示范。古小平强调,在“创建”工作中,各级党政领导和文明委、城建等各有关职能部门都要负起相关责任,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推广好的典型,并做好舆论监督工作。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林碧红主持会议并作了会议小结。(编辑: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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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记者 陈潮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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