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07-14 15:42:04 梅州日报网络版
市政府最近发布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日前就有关问题采访了负责“门前三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的市环卫局局长吴献华。
早在1989年市政府就曾经发布过《关于加强梅州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开始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吴献华说,与“老三包”相比,新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内容职责更加明确具体,标准要求更高、更细化,操作性更强。在组织实施单位、责任区域范围、具体标准要求、监督执罚力度等方面都作了新的调整。“老三包”以各居委会为实施单位进行分散管理,现在改由市规划城建局主管并委托市环卫局统一组织实施。以前的“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只规定为主街道,而按新规定,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包括穿越城区的公路两侧)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住户,均遵照本办法执行,责任范围比以前大得多。
吴献华表示,新的管理办法加强了管理和执罚力度。新办法实行分区负责制,所有沿街门店单位责任人均要与市规划城建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未列入“门前三包”管理部门的责任区,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也要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梅县县城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由梅县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执行。所有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书确定的职责,保证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和绿化管理达到规定的标准。
就如何处罚责任不落实的门店和单位的问题,吴献华说,“门前三包”工作实行分区负责包干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市民群众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江南的举报电话是2249208,江北的举报电话是2224947.违反或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将依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最高罚款为500元。对不履行处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阻挠或侮辱殴打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最新管理规定,市环卫局将定期组织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主要难点是沿街饮食门店、市场周边门店,尤其是开早点和夜排档的门店“六乱”现象严重,环卫部门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将上述难点按照“环境洁净、停车进线,买卖进店”的要求进行综合整洁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吴献华表示,“门前三包”是一项牵涉面广、与市民群众息息相关的事情,希望广大市民群众提高认识,行动起来,共同维护梅城的环境秩序,创建优美洁净的和谐家园。
(编辑:冯怡驹)
|
| |
| 作者:张远明 |
|
【编辑信箱】【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 
| · |
实行新“门前三包”齐营造洁净家园
2006-07-04 13:34:08
|
|
| · |
加大力度落实门前三包
2006-07-05 14:52:15
 |
|
| · |
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7月1日起施行
2006-06-29 15:59:18
|
|
| · |
梅州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2006-06-29 16:14:0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