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日前,笔者在全省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现场会上了解到,韶关市近年来大力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去年底,韶关全市八县(市)三区已统计在册的1422户特困户4027名特困群众住房难问题全部得到妥善解决;在2001年底前,韶关市区人均住房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已得到解决,在全省首个实现了解决市区特困户住房难。
韶关市地处粤北山区,经济网站较为落后,上个世纪80年代末,韶关市区无房户和人均居住面积不足4平方米的住户约占总户数的三分之一,加上危房户,市区有一半以上的群众存在住房难问题。
为解决好特困群众住房难问题,1992年,韶关市成立了市区解决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1993年制定了《韶关市解决住房困难办法》,将解决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以下的拥挤户、无房户、不方便户的住房难作为全面解困任务。从1992年开始,韶关市政府先后在东岗岭、帽子峰、黄田坝三个地方兴建解困房,并以优惠价、成本价向市区中低收入的职工家庭出售,解决了2854户特困户的住房问题。至1995年上半年,市区当时调查统计的1023户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以下的拥挤户、无房户及不方便户得到全部解决。
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韶关市进一步加大住房解困工作的力度,先后对解放路、熏风路等沿路的危旧公房进行了拆迁改造,建成了一批成套、适用公房,大大提高了承租户的居住质量。从1988年至2001年,韶关市区通过兴建解困房、旧城改造、集资建房、建职工宿舍等形式,共投入资金3.8亿元,兴建住宅57.5万平方米,解决住房困难户8580户、30030人,人均住房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2001年以来,韶关市对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更加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难的问题,并决定将人均居住面积解困标准由省规定的6平方米提高到8平方米,市区现有50万平方米的直管公房,均以廉租价向困难户出租,其中183个“双困户”享受减免廉租价50%的优惠租金。韶关各县(市)也根据省、市的要求,参照市的做法,制定了强有力的解困措施,并狠抓落实。经过两年的努力,全市八县(市)三区统计在册的1422户特困户4027名特困群众住房难问题全部得到妥善解决。
十几年来,通过兴建解困房、廉租房,转化腾退直管公房为廉租房,以及旧城改造等形式,地方财力并不充裕的韶关市已建立起定期开展城镇特困群众住房情况调查制度,并形成了一套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
韶关市委书记覃卫东表示,韶关市率先解决市区特困户住房难问题后,下一步要按照省的要求,在2-3年内解决县级城镇特困群众住房难问题,让更多的群众在韶关安居乐业。(编辑:何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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