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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3 09:47:35 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收了中介费,却故意不给求职者成功介绍工作,今后再有人才中介机构出现这样的不诚信行为,就会被列入“黑名单”公之于众,而且三年都不会撤销。昨日(22日),深圳市人事局召开关于《深圳市人才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实施的新闻发布会,宣布对管辖的104家人才中介机构启动信用管理,用狠招警示不良中介。
人才市场有信用档案
昨天,深圳市人事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陆韬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深圳市人才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据他介绍,今后,通过市人事局审批成立的104家人才中介机构,都将由市人事局统一发布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警示信息、良好信息等三类。
据了解,基本信息和良好信息主要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信息,基本信息为人才中介机构的身份信息(包括人事部门给予专项行政许可、许可证年检等内容);良好信息为对人才中介机构给予表彰奖励的信息;警示信息是人事部门依法对人才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从业人员、求职人员、用人单位等,在人才市场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给予行政处罚的信息,记录内容共21项。基本信息至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终止为止;良好信息,自受到表彰或荣誉称号之日起3年;警示信息的期限同样也为3年。这也就是说,人才中介、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如有作假行为,都将以警示信息的类别录入信用档案。
因假文凭、假证书以往都是没收处理,造假仍未被大力阻止。而《办法》实施后,造假行为将会记录到个人信用档案,并在人事局的网站上公布,这一利剑将直指造假者的软肋。另外,用人单位如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并向求职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行为;违反有关规定,擅自保管人才档案等行为,都将被录入信用档案。
陆韬表示,中介、用人单位或求职者任何一方,如果认为相关信息有误,都可以明确证据申请“解冻”警示信息或给予“冻结”。
相关办法明年起实施
《管理办法》将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市、区人事部门将建立本市人才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并通过市人事系统网站向社会发布,信息将随时更新,一发现有不良中介的不良行为,就会立刻上传公布。市人事部门还会向深圳信用网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提供有关人才市场信用信息,在这些网上也能查到相关中介的诚信情况,用人单位和求职者都可以此为参考。
据悉,市人事局正在加紧筹建深圳市人才市场公共信息平台,预计将建立一个全新的、功能齐全、提供人才市场公共信息服务的信息平台,其主要服务功能有政策咨询及工作动态、招聘求职信息发布、人才供求统计分析、网上受理投诉和争议仲裁处理、就业指导、BBS人才论坛、合法人才市场信用发布、与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的链接等。(编辑:冯怡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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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记者 刘晓燕 郭海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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