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专题:打造文化大省 文化航母启航出海
南方网讯 在广东建设文化大省和深圳文化立市的背景之下,福田区文化体制建设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日前,福田区委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福田区文化体制改革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同时,与之配套的《深圳市福田区公共文化场所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获得通过。区文化局局长陈亚凯亲身体验和见证了两者诞生过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心情欣喜,身为基层政府官员的他,知道在文化建设过程当中,如果体制不顺,如果缺乏人才,如果经费没有保障,种种目标都难以实现,而区里的《方案》和《办法》出台,恰恰是针对这些症结的一剂良药。
基层文化建设面临普遍难题
去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文化大省的方针,这是一件深得民心的事情,各级基层政府都已经行动起来。但从实践中看,全省基层文化建设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也是普遍的。
根据记者了解,一部分地区文化设施还很少,现有的一些设施也已经很陈旧,修建设施就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政府投入大笔资金兴建起现代化文化设施之后,接下来该怎样扮演自己的角色,是继续大包大揽,还是彻底放手交给市场?以及如何妥善经营这些公用设施,这个话题并不轻松简单。此外,缺乏经营人才怎么办?缺乏文化专业人才又怎么办?基层文化组织该保留多少政府编制,该建立怎样的人事制度?要办一些活动,缺钱了向谁要?都是困扰基层文化建设的问题。
以福田沙头文化活动中心为例,沙头街道办曾经算了一笔账:这里的部分活动项目是必须向居民公益服务,部分服务收取少量的费用。公益的服务内容包括图书馆、书画展厅、科普展厅,以及公益培训、文化沙龙、社区艺术节等,这些项目运作费用可以由政府财政负担。文化中心每年另外还需要支出50多万元,包括服务员工资、培训教师工资、水电费、器材维护与损耗、办公宣传费以及开展其他活动的费用等,这些费用就需要通过少量收费来获取,方式可以有电脑培训、代销字画、音乐吧、会员制健身卡等,基本达到收支平衡。账是算得很清楚了,但是,由于种种实际的困难,这样一些少量收费的服务都没有能够开展起来,“缺经费”就在所难免了。
福田领衔探索可行经验
福田区委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问题在全省是有着普遍意义的,并不是仅仅属于某一个地区的特殊情况,要解决这个普遍的难题,省内必须有某些地区先行一步,作些可行的试验。省文化厅的有关负责人给福田区提了个建议:能不能通过进一步的细致探索,拿出一些可供全省参考的经验来。
根据记者的了解,可以用“颇为气派”来形容福田的社区文化设施。福田目前已经建成或接近完工的有8个区级文化馆、2个图书馆和2个影剧院;全区8个街道文化站全部改建扩建,达到省特级、一级文化站标准,85个社区一半以上拥有自己的图书室,一张紧密覆盖的基层文化设施网络已经铺开了架势。这是福田区委、区政府从2002年底开始投入13亿“打造一公里文化圈”的结果。
区委一位负责人表示,除了“硬件”上先行一步外,怎么建设福田区的文化建设“软件”,以及和优良的设施如何衔接上,也早早进入福田区的考虑范围。他介绍说,福田区为此首先全面清查本区的文化设施资源,文化人才资源,现有的管理体系,做到对自身实际情况的充分认识,接着,专门由一位区委副书记带队,文化部门和各级基层组织的负责人参加,去上海、浙江等地取经,别人为什么领先?他们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怎么做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又是怎么做的?
参加调研的陈亚凯向记者介绍,来到上海市区的时候,看到别人的文化设施时,心中大概有个数,我们的硬件不比别人差,上海、浙江的文化体制改革虽然也不是十全十美,但是肯定已经走在前面,别人的经验是财富,学习回来可以巧妙地运用到福田的实际工作中,别人的教训也是财富,可以告诫自己避免。他告诉记者这样一个例子,当地政府把宁波市中心城区的文化设施交给经营性公司来管理,却发生了不少冲突:许多街道办的人受不了,“怎么什么都要钱”,就连图书馆也要收费?这样的冲突给福田区很大的启示,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的基本思路,既要“泾渭分明”,也要“有机结合”,确定的公益性项目就是免费,对于经营性的项目依据实际情况可以委托经营,也可以合作经营,根本目的就是满足辖区居民对于文化不同层次的需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去年底开始,福田香蜜湖街道开始尝试进行“街道文化委托经营”的探索。所谓委托经营,就是将街道文化站场馆委托给一家文化管理公司运作,探索用市场化的方式运作公益性文化活动,把市场与公益结合起来的办法。香蜜湖街道党工委负责人表示:“所谓委托经营,不是承包经营,而是委托经营、目标管理。就是利用专业文化公司的人才优势和网络、资源优势,达到我们要求的目标。”虽然开展时间尚短,街道办负责人和文化管理公司方面都已经表示颇有信心,由于委托经营大多采用招标的方式,企业和基层政府部门可以双向选择,企业会量力而行,基层组织可以谨慎选择。
至于合作经营,福田区方面则表示,主要看重合作方的品牌,注重长远能够给福田带来的文化人才聚集效应。目前,孔祥东钢琴艺术培训中心和红太阳演艺中心已经作为合作经营的试点展开,前景看好。
可以基本“保鲜”到2010年
《方案》和《办法》的通过,是福田区的探索已成熟到一定程度的体现。福田区一位负责人表示,区委、区政府这两个法规性质的文件的出台,为下一步全区文化体制改革理清了方向,定下了规矩,许多以前无所适从的东西现在处理起来将有章可循。
这位负责人用“快,实,操作性强”来形容《方案》和《办法》:在省委、省政府确定建立文化大省的目标之后,福田不仅在深圳而且在全省也属于快速反应的基层政府;另一方面,福田的做法和取得的经验也不是偶然的,是在一个大的框架内实现的,这个框架就是广东省“文化大省”和深圳市“文化立市”的战略,而《办法〉就更加直接地体现了“务实”之处和极强的操作性,首先给公共文化场所分了类,不同类别的场所采用不同的管理机制,不同的管理机制又决定了不同的人员编制、不同的经费使用方法。有了这样的规定,像沙头文化活动中心遇到的难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基于出台相关法规之前的详细调研,基于条文较强的实用性,这位负责人颇有信心地向记者表示,《方案》和《办法》会有着比较长的保鲜期,在考虑到文化建设形势发展的因素,《方案》和《办法》可以基本“保鲜”到2010年。他也向记者透露,毕竟《方案》还带有一定的探索色彩,不可能把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全部包罗进去,所以可能会根据辖区未来几年在文化建设中出现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关微调,如果要作一些补充的话,最可能涉及的是关于高雅艺术进一步普及方面的内容。
【链接】
福田区公共文化场所管理暂行办法节选
——公共文化场所按服务性质分为公益类文化服务场所、准公益类文化服务场所、政府与社会联办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三类。
——区文化馆中心馆、区图书馆和各街道文化站,为政府全额拨款的文化事业机构,属公益类文化服务场所。社区图书室、社区文化活动室(活动中心),属政府定额拨款、资助运营的公益类文化服务场所。区文化馆各分馆为政府投资兴建、差额拨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属于准公益类文化服务场所。街道中心文化广场、社区文化广场(场所)、企业文化广场,属于政府或政府与社会联办的开放式公共文化场所。
——区文化馆中心馆、区图书馆,属公益类文化事业单位,其人员编制和机动指标由政府确定,实行馆长负责制和全员聘用制。
——南园、福田、沙头、梅林、华富、香蜜湖等6个街道文化站为省特级文化站,园岭、莲花街道文化站为省一级文化站。政府按照特级文化站每年60万元、一级文化站每年50万元的标准下拨运营经费,此经费包含聘用人员工资。政府按省、市文件规定配备街道文化站编制,如果工作确实需要,可以聘请一定数量雇员。政府每年给每个街道下拨10万元文化广场活动专项经费,用于街道中心文化广场和社区文化广场开展各类活动。
——文化馆分馆实行经理(主任)负责制,经理(主任)与文化部门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后,以独立法人资格依托政府物业进行市场化经营,向文化部门负责,在保证2003年以前在岗员工不下岗的前提下,可自行聘用其他人员。
——在保证文化功能不变的情况下,文化馆分馆也可采取委托经营的方式,由文化部门委托招标中心直接向社会公开招标,中标单位在完成规定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场次后,可进行经营性文化活动。
——香蜜湖街道文化站为企业化运营试点单位,试点时间为1年,由委托经营管理的文化公司按目标管理合同经营。
记者观察:
改革:打通文化体制的“任督二脉”
机制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好似人体的筋脉,一个人偶尔发烧感冒容易医治,但如果是筋脉阻塞,那就不易对付。在传说的武侠世界里,练习内功的最高境界就是打通任督二脉,脉络一通,其它的也就水到渠成了。
细想,这个比喻倒也颇有意思。文化虽然是一种抽象的东西,但却绝不是空泛的,而是有着许多可看、可听、可感的载体,能使我们每个人亲身感受到它的存在。福田区出台的《方案》和《办法》,正是想要打通文化体制的“任督二脉”,创造一种实用、清晰、与时俱进的机制。人的任督二脉打通了,就会遍体通泰,体制的“任督二脉”打通了,也会要人才有人才,要效益有效益。
从整个深圳来看,文化体制形成时间并不长,可以说,和深圳这个城市一样,体制形成的过程本身就是改革的过程,比较起这里的市场经济网站深入发展的要求来讲,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就显得颇为迫切,在广东要建文化大省的前提下,深圳要增创文化发展的优势,首要的就是要增创文化发展的机制优势。福田是深圳的中心城区,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
在区委、区政府整体发展战略的前提下,福田的文化改革硬件设施先行一步。一位区府官员对记者表示,有这等优异的条件,如果由于政府相关政策不及时跟上,经营不好,达不到效果,一不小心就会背上“劳民伤财”的名声。所以,在了解了自身情况和远赴沪浙取经之后,除了对整个文化体制改革整盘棋胸中有数之外,福田区选定了公共文化设施经营这个“突破口”,对于公益性的项目,政府全力投入,对于经营性的项目,政府在模式上继续探索,政策上支持,经费上扶持。据记者了解,福田在这方面经营模式上的矫枉过正效率也颇高,原先的租赁经营被证明行不通之后,委托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各种方式立刻开始试验并且收到不错的效果。用一位区委负责人的话来说,既然文化是一种生产力,那么就要维持这种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对于文化设施来说,政府不是光管建,还要对其使用效率和使用水平负起责任来。
另外,记者在采访中感觉到,福田区各方面也认识到,虽然《方案》和《办法》是一个里程碑,但并不是说就可以一劳永逸了,一方面规矩定下来后还要检验它在实际生活中的实际作用,另外,高雅艺术在辖区内的发展势头比较迅速,或者福田区在这方面可以继续探索,再为全省的工作拿出一些经验来。而福田区有关负责人已经开始为此默默做准备。
一个基层政府有这样的探索决心,以此类推,这让我们相信,深圳以文化立市决不是空谈,广东建成“文化大省”的梦想也并不遥远。(编辑: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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