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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4 08:29:03 南方都市报
南方网讯 深圳市红十字医疗救助资金启动已有10天,不少患者及其亲属都直接找到市红十字会要求领取救助申请表,该会秘书长赵丽珍昨日(12月13日)重申,该资金均需由医疗机构协助或直接提出申请,申请表格由医疗机构统一领取填写,患者个人应向医疗机构申请而不是直接向红十字会申请,她并表示,患者应主动配合医疗机构提供其无经济支付能力的相关证明。
深圳近日启动了该救助资金,规定凡在深圳市范围内,无论是否深圳户籍,因突发意外事件造成危害生命的伤害,或因患急性病造成危害生命的伤害,需紧急抢救,无经济支付能力而又无其他渠道解决急救期间的基本医疗费用的伤病员可申请此项救助,救助额最高为1万元。昨天,市红十字会召集全市68家120急救网络的医疗机构负责人开会,向他们就医疗救助资金的操作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说。按照该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于符合使用范围的伤病员,一般由本人向接收治疗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其本人无表达能力的,由其直系亲属代为向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由于紧急救护等原因,医疗机构无法收取医疗费用的,由医疗机构直接提出申请。
有医院代表反映,有些被抢救的患者出院后就失踪了,连联系电话都不留,医院要取得其身份证明、无经济支付能力证明等材料很难得到配合,赵丽珍对此表示,即使如此也必须把好申请救助资金的关,院方应尽力争取患者的配合,尽量取得无经济支付能力的证明,否则资金的使用可能出现混乱,有能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患者也来和贫困患者争一杯羹是不允许的。
赵丽珍昨天并表示,该资金启动以来已共募集了100多万元社会捐款,如果将来资金雄厚,可以考虑将救助范围扩大,希望在社会踊跃资助下,将来不仅是120急救网络的医院,全市所有医疗机构的非急诊贫困患者都可纳入救助范围。(编辑:冯怡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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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记者郑丽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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