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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0 07:06:18 南方日报
南方网讯 珠海市金湾区于近日出台了《金湾区关于村干部“基本工资”的暂行规定》,率先在全市农村中进行村干部工资制的尝试,村干部的工资全部由区、镇两级部门支付,不再从村里提取,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据悉,此举在全省实属罕见。
工资由区镇两级各出50%
根据该《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按村集体年纯收入对全区各村进行分类,不同类村两委班子享受不同的工资待遇,且工资由区镇两级各支付50%.其中村年纯收入达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属一类村,村书记、主任每月基本工资2600元;副书记、副主任2300元;委员2000元。村年纯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属二类村,村书记、主任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副书记、副主任1500元;委员1200元。
解后顾之忧遏止腐败
解决农村问题,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解决好村领导班子问题。金湾区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使农民增收中,村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十分明显。金湾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紧紧抓住这个关键问题,从建立制度和规范村干部收入入手,制定了上述《规定》。金湾区委、区政府的“当家人”对笔者表示:在村干部中推行工资制的尝试,目的在于保障村干部的待遇,规范“村官”收入,解除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促进村干部的廉洁自律,并以此遏止农村中长期以来存在的村干部损公肥私、铺张浪费和贪污等腐败现象,进一步调动村干部作为勤劳致富带头人的积极性,发展村级经济网站,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快现代化新型农村的建设。
据介绍,金湾区在具体实施这一制度时,要求各镇村进一步规范对“村官”的奖励和补贴工作,努力做到奖勤罚懒,公开透明。(编辑: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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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记者刘可英 通讯员陈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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